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公告编号:2025-03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
详见 2025 年 3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报告书》。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7.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7.53 元/股,预计调整后的回购
数量为不低于 4,444.3773 万股且不超过 7,658.1887 万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
由不超过港币 3.1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港币 3.05 港元/股,预计调整后的回购数
量为不低于 2,213.9398 万股且不超过 3,853.2841 万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已
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生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33,034,797 股,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14,581,596 股,合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507%。回购 A 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5.04 元/股(未超
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 A 股价格上限 7.5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4 元/
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090,412.0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回购 B 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94 港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
限定的回购 B 股价格上限 3.05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5 港元/股,累计支
付的资金总额为 25,988,708.25 港元(按照 2025 年 7 月 31 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
中 间 价 1 港 元 =0.91079 元 人 民 币 换 算 , 累 计 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
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