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225,083,986 股
? 发行价格:17.86 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微”、
“公司”或“发行人”)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 225,083,986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
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04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
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 2025 年 7 月 21 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北京燕东微电子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验证报告》(德皓验
字[2025]00000035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中信建投指定的收款银行
账户已收到特定对象北京电控认购燕东微股票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玖角陆分)。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
《北
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德皓验字
[2025]00000034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燕东微本次向特定对象实际
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5,083,98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19,999,989.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922,641.5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005,077,348.46 元(大写肆拾亿零伍佰零柒万柒仟叁佰肆拾捌元
肆角陆分),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5,083,986.00 元(大写贰亿贰仟伍佰
零捌万叁仟玖佰捌拾陆元整),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779,993,362.46
元(大写叁拾柒亿柒仟玖佰玖拾玖万叁仟叁佰陆拾贰元肆角陆分)转入资本公积。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
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并获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募集资金总额和发
行费用、限售期、上市地点、定价及配售过程、缴款及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
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
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
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的批
准与授权和北京电控出具的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已履行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
次发行涉及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符合《注册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结
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
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注册资本 313,921.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劲松
成立日期 1997-04-0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 A 区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
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
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
经营范围 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北京电控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构成
关联交易。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所示: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限售股数(股)
(股)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420,573,126 34.96 420,573,126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68,912,889 14.04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国有法人 101,023,382 8.40
有限公司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
其他 98,154,235 8.16
(有限合伙)
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3,164,110 7.74 93,164,110
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5,205,769 3.76 45,205,769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22,602,884 1.88 22,602,884
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137,893 1.59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
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 国有法人 17,074,784 1.42
份有限公司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4,228,987 1.18
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 其他 14,228,987 1.18
金(有限合伙)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所示: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限售股数(股)
(股)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645,657,112 45.21 645,657,112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
国有法人 168,912,889 11.83
司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
国有法人 101,023,382 7.07
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
其他 98,154,235 6.87
(有限合伙)
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3,164,110 6.52 93,164,110
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5,205,769 3.17 45,205,769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
国有法人 22,602,884 1.58 22,602,884
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国有法人 19,137,893 1.34
司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7,074,784 1.20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
期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4,228,987 1.00
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京国管股权投 其他 14,228,987 1.00
资基金(有限合伙)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 变动数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17,642,300 51.35 225,083,986 842,726,286 59.0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85,251,811 48.65 0 585,251,811 40.98
股份合计 1,202,894,111 100.00 225,083,986 1,427,978,097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25,083,986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北京电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营运资金得到充实,
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运营规
模和经济效益,为后续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北电集
成 12 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
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北京电控,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北京电控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除此之外,本次发行
不会导致其与公司之间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
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
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张林、侯顺
项目协办人:田东阁
项目组成员:薛筱萌
电话:86-10-56052830
传真:86-10-561182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负责人:刘继
经办律师:李波、许春玲、武琳悦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三)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负责人:杨雄
签字会计师:胡晓辉、贺爱雅
电话:010-68278880
传真:010-68278880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负责人:杨雄
签字会计师:胡晓辉、贺爱雅
电话:010-68278880
传真:010-68278880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