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5-053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5 年 8 月 1 日。
? 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152 人。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9350 万股。
?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近日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
内容如下: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当前公司股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量的比
总额的比例
(万股) 例
万占升 董事 11.32 4.86% 0.08%
田红旗 副总经理 8.49 3.65% 0.06%
杜银婷 董事会秘书 8.49 3.65% 0.06%
刘志诚 财务总监 8.49 3.65% 0.06%
王东波 副总经理 8.49 3.65% 0.06%
王瑞生 副总经理 8.49 3.65% 0.06%
于亮 副总经理 8.49 3.65% 0.06%
赵建新 副总经理 8.49 3.65% 0.06%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合计 154 人)
合计 232.92 100% 1.5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
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
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
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
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
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50%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
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归属登记事宜。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
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
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
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
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归属期 64,000 万元; 62,000 万元;
营业收入
(Y)
第二个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归属期 81,500 万元; 75,000 万元;
第一个 2024 年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2024 年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扣除非经 2024 年
归属期 6,600 万元; 6,300 万元;
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2024 年和 2025 年两年累 2024 年和 2025 年两年累
第二个
(Z) 2025 年 计净利润不低于 13,800 计净利润不低于 13,000
归属期
万元; 万元;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完成情况 对应比例(M)
(X)
Y≥Am M=100%
营业收入
An≤Y
(Y)
Y
考核指标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完成情况 对应比例(N) X=50%M+50%N
扣除非经 Z≥Am N=100%
常性损益 An≤Z
的净利润
Z
(Z)
注:①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为准。
②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如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③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
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划
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Q)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Q)。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
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除满足上述归属条件外,还需满
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
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0),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波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编号:2024-055)。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保定市东利机
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7)。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条件成就情况和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 162 人调整为 155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2.92 万股调整为 228.85 万股。
予价格由 6.49 元/股调整为 6.195 元/股。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55 万股不得归属;本次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的可归属比例为 90.00%,因此,合计 11.2150 万
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董事会同意公
司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作废处理上述合计 15.7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草
案)》中确定的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 162 人调整为 155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2.92
万股调整为 228.85 万股。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股调整为 6.195 元/股。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
计划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 4.55 万股不得归属;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对应的可归属比例为 90.00%,因此,合计 11.2150 万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未完全达标而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处理上
述合计 15.7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考
核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152 人,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100.9350 万股,授予价格为 6.195 元/股。
(二)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可归属比例为 50%。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已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三)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上述情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形,符合归属条件。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上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任职期限要求。
的任职期限。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
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 目标值
考核指标 归属期 触发值(An)
年度 (Am)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
第一个 务所(特殊普通合
归属期
营业收入 64,000 万元; 元; 营 业 收 入 为
(Y) 2025 年 营 业 2025 年营业收入 62,565.67 万元;剔除
第二个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归属期 后的扣非净利润为
第一个 2024 年净利润不
归属期 低于 6,3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 6,600 万元; 属部分由公司作废
处理。
性损益的净 2024 年 和
利润 2025 年 两 年
第二个 两年累计净利润
(Z) 2025 年 累计净利润
归属期 不低于 13,000 万
不低于 13,800
元;
万元;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 对应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
考核指标
入完成情况 (M) 例(X)
Y≥Am M=100%
营业收入
An≤Y
(Y)
Y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 对应比例
考核指标
完成情况 (N) X=50%M+50%N
扣除非经常 Z≥Am N=100%
性损益的净 An≤Z
利润
Z
(Z)
注:
(1)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
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2)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如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
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
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
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有 3 名
激励对象离职,其他
个人绩效考核
S A B C D 152 名激励对象个人
结果
考核结果均为 B 及以
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Q)
例为 100%。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Q)。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
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保定市东
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归属日:2025 年 8 月 1 日。
(二)归属数量:100.9350 万股。
(三)归属人数:152 人。
(四)授予价格:6.195 元/股(调整后)。
(五)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使用的回购股份为公司 2024 年回购方案的股份,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4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7%,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70 元/股,最低价为 10.2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差异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
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
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中对回购股
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
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
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归属的 本次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 占已获授限制性
(万股) 量(万股) 股票的比例
万占升 董事 11.3200 5.0940 45.00%
田红旗 副总经理 8.4900 3.8205 45.00%
杜银婷 董事会秘书 8.4900 3.8205 45.00%
刘志诚 财务总监 8.4900 3.8205 45.00%
王东波 副总经理 8.4900 3.8205 45.00%
王瑞生 副总经理 8.4900 3.8205 45.00%
于亮 副总经理 8.4900 3.8205 45.00%
赵建新 副总经理 8.4900 3.8205 45.0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合计 144 人)
授予合计 224.3000 100.9350 45.00%
注:上表数据已剔除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5 年 8 月 1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00.9350 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
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已收到 152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合计
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 5,782,617.83 元,按照其差额调增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845,817.76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出具了《验证报
告》(天健验[2025]7-27 号),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止,贵公司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100147999185 账户实际已收到 152 名股权激励对象
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陆佰贰拾伍万贰仟玖佰贰拾叁元伍
角柒分(?6,252,923.57)。
续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上市流通。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高管锁定 38,356,725 26.13% 238,783 38,595,508 26.29%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股份总数 146,800,000 100.00% 0 146,800,000 100.00%
注: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1,009,350 股,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为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不会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将因此减少 1,009,350 股。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会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和净资产收益率,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本次归
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情况的核查意见;
(五)第四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六)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核查意见;
(七)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八)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
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九)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证报告。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