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 15:30 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2 人,实到独立董事 2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史勤女士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
的合理估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
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我们认为,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
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
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
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