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9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于 2023 年 12 月就神州高
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起的北京华软长青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华软长青”)股份回购案件,出具了《民事判决书》
【(2022)
京 0108 民初 41755 号】,裁决华软长青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国润祁
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股权回购款 148,800,000 元,并支付相应违约
金。详情参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9 日、2023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3078)。
由于华软长青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的约定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经公司
申请,海淀法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华软长青
存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海淀法院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序终结,随后公司向海淀法院申请追加江鹏程为被执行人。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046、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件正在执行过程中,故驳回公司提出的追加江鹏程为被执行人的申请。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他诉讼及
仲裁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可能的影响
就海淀法院在《执行裁定书》中提到的于 2025 年 7 月 9 日恢复本次案件的
执行事宜,公司目前未收到其出具的任何书面通知文书,公司将继续采取相关法
律手段及方式推进案件的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就上述投资事项已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相关案件仍在执行过程中,对公司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影响尚具有
不确定性,最终的影响情况将以实际执行的具体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
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