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 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2025年7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31 00: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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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管理,提高公司对内及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规避投资风险,
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深
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制定《深圳
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以下简称“本《规则》”
                                )。
  第二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合理、科学、优质、高效”的原
则,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
司无权决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
于重大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对
内和对外的重大投资事宜。
           第二章 重大投资决策信息的来源
  第五条 公司的重大投资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关于投资计划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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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日常工作中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搜集、获得
的投资信息;
  (三)总经理认为现有生产经营设施亟需改造时提出的投资计划项目;
  (四)其它来源的各种投资信息。
          第三章 重大投资信息的筛选及传递
  第六条 投资信息的筛选以下列方式进行:
  (一)由总经理负责汇总各种投资信息,
                   并对各种投资信息进行必要的
分析、判断和筛选;
  (二)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和可
 行性分析,拟订项目建议书及投资收益财务分析评价报告书,制定拟
 投资项目的风险对策,分清轻重缓急。
  第七条 投资项目信息的传递由总经理负责。具体传递方式见本《规
则》第六章的有关条款。
          第四章 重大投资的分类及资金来源
  第八条 公司重大投资主要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一)对内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改项目;公
司现有固定资产的填平补齐项目;设立分公司;营销网络及技术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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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设等项目;
 (二)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的股权投资;对外收购、兼并企业或
资产;包括股票、期货在内的风险投资及委托理财等。
  第九条 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
 (一)年度财务决算中提取的公积金,用于公司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
目;
 (二)年度财务决算中计提的折旧资金,用于公司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三)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用于专项投资项目。
          第五章 重大投资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第十条 对内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
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成长性原则,即投资项目的实施必须与公司未来的成长要求相匹
配;
 (三)能力性原则,即新上项目必须与公司可支配或可利用资源、能力
相适应,以保证项目的可执行性;
 (四)自主性原则,即新项目的实施应立足于独立自主,以保证公司资
产的完整性及收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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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对外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即公司的对外投资不能超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限制性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
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适量性及无妨碍性原则,即对外投资不能影响公司自身所需的正
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量;
 (四)风险回避性原则,即必须充分估计项目的风险,并选择风险——
收益比最小的投资方案。
         第六章 重大投资决策的权限及批准程序
  第十二条     (一) 董事会具有单笔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但累计不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的短期投资审批权限;
  (二)董事会具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百分之三十以下的
长期投资审批权限。
审议决定;
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决定;
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提交审议时,总经理应负责编制投资方案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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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说明,必要时需组织专家对投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审议通过后责成总
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董事会审议批准按下列程序进行: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有关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
经理报告,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对该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
进行审查,并负责投资方案的前期拟定、可行性分析与评估等调研工
作,提出具体的财务预案;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方案及方案的建议
说明,由董事会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并交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责成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同时应将上述情况及该投资
项目的实施结果报公司股东会备案。
  第十三条    公司拟投资总额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百分之
三十时,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按下列程序进行: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
负责对该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估等并对投资方案进行前期拟定,
提出具体的财务预案;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方案及方案的建议说明,
由董事会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对该投资方案进行讨论、评审并交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报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股东会批准后责成董事会交由总经理负
责组织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涉及关联交易项目的投资其决策权限与程序参见《深圳
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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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涉及员工福利资金的使用方案,决策前应征求公司工会
或职工代表大会主席的意见。
  第十六条    凡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
                          经股东会决定后,
原则上不再单项决策和审批,变更年度投资计划内容和年度投资计划外的
投资项目,必须按照公司投资决策权限和审批权限逐项审批。
          第七章 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七条    基本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新项目等投
资项目,由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属资本经
营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审议形成方案后,由董事会秘
书负责组织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    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总经理应及时将
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汇报。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管理
 (一)严格执行投资计划。项目承办单位或部门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的规
模、标准和投资总额。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严格按照变更设计要求
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经董事会批准。
 (二)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和公司有关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投资项
目(除资本经营项目外)经批准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采取招标投标、
项目法人制等形式进行管理,对重大投资项目须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
层以及有关业务部门组成招投标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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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法律、法规及办法,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
落实投资责任和项目责任人。
 (三)资本经营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决定组织实施,落实责任人。
  第二十条    项目的监督考核
 (一)建立投资项目报告制度。项目承办单位或部门每六个月以书面
形式向总经理报告项目进度、质量、资金运用、前景分析等情况;依据公
司董事会决议实施的投资项目,
             总经理应当每六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报告以上内容。
 (二)建立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制度。职能部门通过对项目进度落
实、款项清算、验收及转入固定资产等方面进行监控。
 (三)建立项目评估制度。项目完成后,按项目决策的权限,由总经理
或董事会组织对项目规模、标准、质量、工期、资金运用、投资效益等进
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四)建立项目考核制度。由总经理组织按合同或协议书的规定对项目
责任人进行考核,按照项目评估结果对投资决策部门或责任人进行考核和
奖惩。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其结果
报告股东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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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并适
时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修
改时亦同。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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