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31 00:26: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向全体
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4 名,吴宏副董事长、
曾志伟董事委托李光董事,廖艳芬独立董事委托刘涛独立董
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
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公司广盛(罗冲围电厂)地块交储的决
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贯彻落实政府决策部署,配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推
动罗冲围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和城市空间优化提升,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签署《广州市白云区螺
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燃气厂地块征收补偿
协议书》。
作。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土地交储的公告》
                          。
  二、《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决议》(应到
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发
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
     为实现公司产业规模的有序扩张、拓宽融资渠道、进一
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同意公司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
定。最终发行规模将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刊
载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
通过)
     本次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和调整发行利率或其确定
方式。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本次发行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
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
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
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
过)
     本次公司债券还本付息方式为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
次还本。具体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确定。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
过)
     本次公 司债券拟 以一期或 分期形式面 向在中国 证券
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
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发
行方式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
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根据监管政策要求,本次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计划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与产业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向属下企
业注资、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要求的用途,具体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为准。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由主承销商组成承销团,以余额
包销的方式承销。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发行后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本次发行
公司债券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公司债
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
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
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
公告》。
  四、《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决议》(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
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的原则出发,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
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期数、是
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
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
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
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等)及选
择并委聘涉及的各类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选择债券受
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
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
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新的规定,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上市事宜;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
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
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层具体负责办理与上述发行公司债的所有相关事宜。
办理完毕之日止。
  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
公告》。
  五、《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含 80 亿元人
民币),发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际注册金
额为准,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年(含 15 年)。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
公告》。
   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应到会董
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
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含 60 亿
元人民币),发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际注
册金额为准,并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
书之日起 24 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拟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通过公司出租物业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
                        (应
到会非关联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 7 名,7 票
通过)
   经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
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向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产业投资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租物业,
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租期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和 428.54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认为出租物业涉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
司业务发展,同时交易定价机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上
半年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 7 名,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州发展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