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万集
科技”)股份84,000股的董事高鑫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
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0.0099%)。
公司近日接到高鑫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高鑫先生拟减持其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总股本比例0.039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99%。若计划减持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年 8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
减持)。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鑫先生任职公司董事时的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