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31 0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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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5-06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召开。
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65 人,代表
股份 22,210,1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389%。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6 人,
代表股份 117,550,2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488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8 人,代表
公司股份 23,630,7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3403%。
   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西欣
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451,4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0%;反对 18,9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79,9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531,9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9%;反对 18,9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0%;弃权 79,9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即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现任第七届监事会终止履职,全体监事自动解任,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公司监事离任后,仍在公司从事其他方面工作。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512,0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5%;反对 25,9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 12,3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592,5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83%;反对 25,9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6%;弃权 12,3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398,9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3%;反对 79,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2%;弃权 72,3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79,4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7%;反对 79,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3%;弃权 72,3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更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398,9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3%;反对 79,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2%;弃权 72,3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79,4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7%;反对 79,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3%;弃权 72,3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0%。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398,3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8%;反对 79,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2%;弃权 72,9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78,8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2%;反对 79,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3%;弃权 72,9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5%。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391,3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8%;反对 79,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2%;弃权 79,9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71,8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76%;反对 79,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3%;弃权 79,9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391,3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8%;反对 79,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2%;弃权 79,9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71,8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76%;反对 79,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3%;弃权 79,9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1%。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380,9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0%;反对 9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6%;弃权 79,3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61,4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6%;反对 9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9%;弃权 79,3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56%。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387,1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反对 9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6%;弃权 73,1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67,6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98%;反对 9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9%;弃权 73,1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3%。
   (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357,2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8%;反对 90,9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3%;弃权 102,1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37,7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33%;反对 90,9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7%;弃权 102,100 股
(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1%。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386,5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7%;反对 91,4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弃权 72,3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67,0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73%;反对 91,4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8%;弃权 72,3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0%。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386,3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6%;反对 91,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72,9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66,8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4%;反对 91,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1%;弃权 72,9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5%。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416,6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3%;反对 60,7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6%;弃权 72,9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97,1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46%;反对 60,700 股(含网络投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9%;弃权 72,9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5%。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219,20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4%;反对 258,7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1%;弃权 72,3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299,7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93%;反对 258,700 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8%;弃权 72,300 股
(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0%。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管理制度>并
更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47,606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94%;反对 133,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1%;弃权 222,7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275,07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48%;反对 133,000 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8%;弃权 222,700 股
(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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