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6 证券简称:西测测试 公告编号:2025-032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 53.4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
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9,0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54%。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00,000股,并于2022年7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84,4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为64,389,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291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10,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086%。
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量为14,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630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7月24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量为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910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9月15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
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4,4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为45,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4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46.54%。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为自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数量为45,12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46%。该部分限售股的锁定期已届满,并于2025年8月4日
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3名,为李泽新、永春华瑞智测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西安华瑞智测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瑞智测”)、泉州华瑞智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曾用名:西安华瑞智创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华瑞智创”)。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相关承诺
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
诺内容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的承诺
(1)自西测测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西测测试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西测测试
回购该部分股份。
(2)西测测试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西测测试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
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西测测试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
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所持西测测试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4)本人所持西测测试股份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西测测试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西测测试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遵
守并履行前述承诺。
(5)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
持时,本人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
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
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
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
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1)自西测测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西测测试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西测
测试回购该部分股份。
(2)西测测试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西测测试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
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所持西测测试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
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企业所持西测测试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4)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企业依
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
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西测测试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西测测试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
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西测测试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给西测测试;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
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西测测试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
向西测测试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
他措施。”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同时,公
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也不
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9,0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54%。
股东 1 名。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
永春华瑞智测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泉州华瑞智创管
(有限合伙)
合计 45,120,000 45,120,000 19,020,000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李泽新先生所持股份中存在
长兼总经理,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23%,在其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李泽新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限售股份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宏元先生、监事王伟中先生、彭雄伟先生及副总经理范荣先生通过永春华瑞智测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事兼总经理李泽新先生通过泉州华瑞智
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相关承诺,其在公司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对于上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
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2月企业名称分别变更为永春华瑞智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泉州华瑞智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已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45,120,000 53.46% -45,120,000 0 0.00%
高管锁定股 0 0.00% +26,100,000 26,100,000 30.92%
二、无限售条件股
份
三、总股本 84,400,000 100.00% 0 84,4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
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