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25-039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 5 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或邮件
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
部分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
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原财务总监朱卫荣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已申请辞去财务总
监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玉伟先
生向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吴敌先生任公司财务
总监。
经审阅吴敌先生简历,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提名,聘任吴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临 2025-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
开具的银行履约保函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公司”)开具的银行履约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提
供保证担保,将会更好地支持南京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南京公
司长远发展需求。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及南京公司管理层洽
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5-041)。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