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光租 4 艘 9,000 吨特种液货船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特”、“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
定,对中远海特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沥青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沥青公
司”)光租 4 艘 9,000 吨特种液货船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沥青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作为租赁主体,光租租入 4 艘 9,000
吨级特种液货船(2 艘五星旗普通船和 2 艘非五星旗冰级船),出租人为中远海
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下属公司,租期自船舶交付日起
约 15 年;2 艘五星旗普通船的光租租金约为 40,250 元人民币/天/艘(含税),2 艘
非五星旗冰级船的光租租金约为 40,250 元人民币/天/艘(不含税),上述 4 艘特
种液货船在交付后每年支付光租租金约为 1,469 万元人民币/艘。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关联交易将进一步推进沥青公司转型升级、服务核心客户,打造一支多
船型、多货种、绿色低碳且具有良好全球竞争力的特种液货船队,实现公司可持
续发展。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
(五)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和中远海发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发
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9579978L
成立时间 2004 年 03 月 03 日
注册资本 1,357,329.990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贸大厦 A-538 室
法定代表人 张铭文
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
轮运输,国际船舶运输(含集装箱班轮运输),集装箱制造、修
经营范围 理、租赁,船舶租赁、自有集装箱、自用船舶买卖,国内沿海普
通货船(散货船除外)海务管理、机务管理和船舶检修、保养、
买卖、租赁、营运、资产管理及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中远海发是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航运产融运营平台,船舶租赁业
务船队运力规模位居国内市场前列,集装箱租赁业务箱队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具
备丰富的船舶租赁业务经验和管理水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中远海发下属公司
(二)承租人:沥青公司及其境外下属公司
(三)租赁物:中远海发在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中船黄埔文冲船
舶有限公司建造的 4 艘 9,000 吨级特种液货运输船(2 艘五星旗普通船和 2 艘非
五星旗冰级船)。
(四)租金:固定价;2 艘五星旗普通船的光租租金约为 40,250 元人民币/
天/艘(含税),2 艘非五星旗冰级船的光租租金约为 40,250 元人民币/天/艘(不
含税)
。
(五)租期:自船舶交付日起约 15 年。
(六)其他:船舶管理由承租人负责。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签署相关协议,
相关协议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内容为准。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按照公平原则,4 艘标的船舶的租金结合船舶建造实际,参照相同类型船舶
的市场报价确定。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能更好地满足公司服务多货种运输需求,进一步推进船型迭代升级,
优化公司运力结构,保持船队竞争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光租
租赁模式能够强化对租赁船舶的自主管理,有效减少新造船舶前期资金压力,为
稳健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撑,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经测算,本次光租
租赁对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和经营现金流影响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同时本次船舶
租赁项目具备良好的经营收益。
本次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
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除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之
外,公司与中远海发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10,517,783.79 元,以上关联交易均
为公司经营性租赁并向中远海发按期支付的船舶租赁费。除中远海发外,公司不
存在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日常
关联交易除外)的情形。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
票同意。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光租 4 艘 9,000 吨特种液货船暨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光租 4 艘 9,000 吨特种液货船暨关联交
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光租 4 艘 9,000 吨特种液货船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书存 王 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