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5-031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租赁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基于公司战略规划需要,公司计划在上海设立华东总部。
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延藜公司”)
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公司向上海延藜公司租赁其房地产作为华东总部办公使
用,具体房地产为上海延藜公司从上海春光实业有限公司承租的上海市普陀区泸
定路 276 弄 5 号楼(共 5 层)。其中 1 层部分区域提供公司无偿使用,作为公司
产品体验中心;2 层公司与上海延藜公司无偿共用,用作客户接待区域。第 3、4、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
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的累计次数为 2 次:协和干细
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继续委托天津市红磡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天津市华
苑 产 业 园 区 梅苑 路 12 号 区 域内 的物 业管 理服务 ,合 同 期 服务 费用 总 计 为
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 25%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819,575 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需要,公司计划在上海设立华东总部。经友好协商,公司
拟与上海延藜公司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公司向上海延藜公司租赁其房地产作为
华东总部办公使用,具体房地产为上海延藜公司从上海春光实业有限公司承租的
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 276 弄 5 号楼(共 5 层)。
其中 1 层部分区域提供公司无偿使用,作为公司产品体验中心;2 层公司与
上海延藜公司无偿共用,用作客户接待区域。
第 3、4、5 层承租作办公使用,其中第 5 层建筑面积 825 平方米,租赁期限
为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止;第 3、4 层建筑面积 1,660 平方米,
目前由公司下属公司承租,租赁到期日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将于上述承租
到期后起租,租赁期限为 2026 年 5 月 1 日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止。
租金标准按人民币 6 元/日/平方米计算,年租金为 5,442,150 元。经协商,
公司可选择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1)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租金无优惠;
(2)每一年支付一次租金,租金优惠 5%;
(3)每两年支付一次租金,租金优惠 7%;
(4)一次性支付租金,租金优惠 10%。
公司拟选择一次性支付租金,优惠后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5.4 元/日/平方米,
优惠后的全部租金为人民币 12,239,910 元。
交易方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签署了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
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上海延藜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春梅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L1W7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 1473 弄 3 号 3 层 3085 室
法定代表人:杨华
注册资本:1000 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控股或实际控制人:陈春梅
上海延藜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是一家由国际化专家团队领衔的医
疗健康领域的企业,从事药物领域研发、临床、生产及销售,临床研究合作方包
括上海及华东地区的三甲医院和机构等。
上海延藜公司与公司同为实际控制人陈春梅女士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与上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上海延藜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建筑面积 2,485 平方米。
上海春光实业有限公司为桃浦春光村民委员会所持产业,与上海延藜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股权等关联关系。
(二)定价政策
经审慎及多方考察,此楼位于普陀区繁华地段,交通便利,便于员工办公、
客户的开发及日常接待,在此基础上与周边其他房源比较,价格合理(详见下表);
且上海延藜公司从上海春光实业有限公司承租的房产为毛胚房,现租赁财产已由
上海延藜公司精装修完毕并已配备全新的办公家具。公司与上海延藜公司约定优
惠后的租金 5.4 元/日/平方米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
根据贝壳找房公开信息,普陀区 1,500 平米以上的办公物业租金价格如下:
物业 建筑面积 租金
旭辉企业大厦(精装) 2000 ㎡ 6.8 元/ m2/天
上海环球港(简装) 1655.37 ㎡ 6.5 元/ m2/天
国浩长风城(毛坯) 2100 ㎡ 6 元/ m2/天
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周边设施、建筑面积、装修、办公家具等要素,本次
租赁资产的定价合理。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房地产租赁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出租房地产情况和租赁用途
产权证号:沪 2021 普字不动产权 002631 号,下称“租赁房产五层”),建筑面
积 825 平方米;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 276 弄 5 号楼第 3 及第 4 层(房地产权证号:
沪 2021 普字不动产权第 002633 号及 002629 号,下称“租赁房产三四层”),建
筑面积 1660 平方米,甲方出租的房地产以及电梯、配电等附属设施,以下在本
协议中称为“租赁房产”。
有合法的出租权,履行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单位要求,不侵犯任何第三方
合法权益,并保证乙方拥有上述租赁物业的使用权利。
春光)处租赁取得,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租赁房产作办公使用,且该用途符合
甲方与上海春光租赁合同的约定,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
地产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用于经营所需,但未经甲方及上海春光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房产上允许任
何第三人注册公司。
定路 276 弄 5 号楼第 1、2 层区域,其中第 1 层房屋甲方将位于甲方办公区域外
的区域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与甲方无偿共用第 2 层房屋。
将租赁房产出租给乙方(包括允许乙方在租赁房产设立公司),且甲方保证在本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持续享有租赁房产的合法转租权。
弄 5 号楼的唯一承租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租赁房产及无偿使用区域另行出
租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月 31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租建筑面积 825 平方米,年租金(含税)为 1,806,750 元/年人民币(不含税金
额 1,657,568.81 元)。租赁期限内的全部租金为人民币(含税)5,420,250 元(大
写伍佰肆拾贰万零贰佰伍拾元整)(不含税金额 4,972,706.42 元)。租赁房产三四
层计租建筑面积 1660 平方米,年租金(含税)为 3,635,400.00 元/年人民币(不
含税金额 3,335,229.36 元)。租赁期限内的全部租金为人民币(含税)8,179,650
元(大写捌佰壹拾柒万玖千陆佰伍拾元整)(不含税金额 7,504,266.06 元)。租金
的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
a.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租金无优惠;
b,每一年支付一次租金,租金优惠 5%;
c.每两年支付一次租金,租金优惠 7%;
d.一次性支付租金,租金优惠 10%。
经协商确定,乙方选择 d 方式支付租金。优惠后的租赁房产五层全部租金
为人民币 4,878,225 元(大写肆佰捌拾柒万捌仟贰佰贰拾伍元整)(不含税金额
写柒佰叁拾陆万壹仟陆佰捌拾伍元整)(不含税金额 6,753,839.45 元)。
面确认函后,将租赁房产五层的全部租金即 4,878,225 元(大写肆佰捌拾柒万捌
仟贰佰贰拾伍元整)付入甲方指定账户;于 2026 年 5 月 10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赁
房产三四层全部租金即 7,361,685 元(大写柒佰叁拾陆万壹仟陆佰捌拾伍元整)。
乙方付款前甲方向乙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9%),否则乙方有
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产的,租金支付时间相
应顺延。
应出具保证金收据。租赁期内若乙方单方原因发生拖欠租金或水、电、通讯费等
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拖欠金额予以支付,并要求乙方于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少于 5 个车位)均已包含在租金中,由甲方自行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按时
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如甲方原因逾期或不付,造成乙方损
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担并自行按时支付给提供服务方,如乙方原因逾期或不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房产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1 个月租金金额计算(年租金/12)。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
的差额部分。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1 个月租金金额计算(年租金/12)。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产进行加建、改建、扩建、装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
状并赔偿损失。
的期限内向甲方返还全部租赁房产。若乙方未按时返还的,自本合同解除的次日
起至乙方实际返还全部租赁房产之日止,乙方应依照本合同解除当年日租金标准
(即当年年租金除以 365 天)的 2 倍按实际占用天数支付租赁房产使用费。
行违约金,按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金额每日万分之五乘以逾期天数计算。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
期前 6 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双方届时另行协商签署协议。
第十五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租赁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益支
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公证费、保全费用等由
违约方承担。
第十六条 其他条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基于公司整体长期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上海延藜公司承租
房地产作为公司在华东地区总部办公使用,统筹和优化公司在华东地区的资源配
置,协调精准预防板块(成人健康细胞存储业务、新生儿细胞存储业务)、精准
诊断板块等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租赁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租赁房地产不会因此直接与上海延藜公司及其他关
联方发生业务往来而增加关联交易,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不会影响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
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审议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承租房地产,是基于公司在上海设
立华东总部的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在华东地区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各
板块业务发展,从而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租赁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二十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十一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延藜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龚虹嘉先生、
吴珊女士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