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5-043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7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4,761,12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
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58,704,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5,870,400.00
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 158,70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63,481,6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222,185,600 股。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实施完毕,公
司总股本由 158,704,000 股变更为 222,185,600 股。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东高新同华持股数量由 16,009,800 股变动至 22,413,720
股,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由 4,670,920 股调整为 6,539,288 股,股东高新同华合计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6,629,488 股。根据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整
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近日,公司收到了股东高新同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获悉股东高新同华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
份 304,280 股。其中,90,200 股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减持,
占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的 0.0568%;214,080 股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减持,占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的
份 22,199,6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991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高新同华 2025/6/26-2025/7/27 20.9186 214,080 0.0964
合计 - 304,280 0.1532
注:(1)上表中减持区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对应的减持内容按公司
前总股本 158,704,000 股为计算基数。
(2) 上表中减持区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7 日对应的减持比例为占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 222,185,600 股为计算基数。
(3)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股东高新同华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
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100,000 10.1447% 22,199,640 9.9915%
高新
同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00,000 10.1447% 22,199,640 9.99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总股本由 158,704,000 股变更为 222,185,600 股。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股东高新
同华减持公司股份 90,200 股,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东高新同华持股数量由
(2)本次减持前对应的总股本为 158,704,000 股,本次减持后对应的总股本为转增后总股本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告知函》。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