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通灵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通灵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72,400,000.00元,扣
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57,891,658.06元。募集资
金已于2021年12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62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合计 - 83,974.21 83,974.21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光伏接线
盒技改扩建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变更实施方式,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中“研发中
心升级建设项目”和“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
“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项目”。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调
减原募投项目“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减的募集资
金将投入“增资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及“年产650万套新能
源汽车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完成上述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650 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
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
合计 - 131,973.71 83,974.21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134.80
万元(含利息收入,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二、本次募投项目终止情况说明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内部业务整合的需要,经公司内部深入研究和评估,决定提前终止
“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投资总额 10,000.00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8,800.00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2,377.34
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A 6,468.02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468.02
现金管理 6,000.00
待支付合同尾款 B 454.26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C=A-B 6,013.76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是公司积
极开辟经营发展第二增长极的重要战略举措,自公司切入新能源汽车配件业务以来,
该业务已为公司贡献部分收入及利润,公司经营稳定性和核心竞争力得以增强。与
此同时,随着该行业竞争逐渐加剧,目前公司新能源汽车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
部件产能已经能够满足一段时期内预期订单的需求,若继续投入建设新生产线,将
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产能闲置风险。因此,公司拟经审慎考虑和深入研究,为进一步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决定终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该
项目资源整合至其他优先级更高的项目中,实现公司整体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整体
竞争力,更好地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后,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最终以届时募集资
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后续公司将积极筹划、论证合适的投资项目,对拟投
资项目进行科学、审慎的项目可行性分析,确保项目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实施
必要性、可行性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部分
募集资金,以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四)本次提前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一)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基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拟新增“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本次调整变更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二)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增加前实施地点 增加后实施地点
扬中大道东侧、园博大道南侧 扬中大道东侧、园博大道南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地块 侧地块,河南桥路东侧地块
(三)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整体来看,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
定,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质量,
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
做好产业布局及产能规划,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
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质量,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今
后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通灵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
点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昶 张世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