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2.50 万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8 月 1 日。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集团”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朗迪集团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现将本
次解锁及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朗迪集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朗
迪集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了《朗迪集团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关于<朗迪集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朗迪集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与授予相关的全部事宜。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了《朗迪集团关于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朗迪集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成就,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剩余限制性
(元/股) (万股) (人) 股票数量(万股)
首次授予 2024 年 7 月 31 日 6.5 165 15 21.19
预留授予 2025 年 7 月 17 日 6.1 12 2 9.19(不再授予)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锁情况
本次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一)限售期已经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
售期将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
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是否满足解除
号 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满足条件 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2024 年公司剔除股份支付费
以 2023 年业绩指标为基数,2024 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非 用影响的扣非净利润
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12%。 155,792,872.59 元,较 2023
年度增长 72.16%,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15 人,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激励对 2024 年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级。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可 100%解除当年可解锁限售 限售条件,个人层面可解除限
股数量。 售比例均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15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序 已获授予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号 票数量(万股) 股票数量(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74.00 37.00 5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91.00 45.50 50.00
合计 165.00 82.50 50.0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 年 8 月 1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82.50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应法规规则或其出具的承诺等相关规定。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
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数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50,000 0.89% -825,000 825,000 0.4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4,001,200 99.11% 825,000 184,826,200 99.56%
总计 185,651,200 100.00% 0 185,651,200 100.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已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出具《关于浙江朗迪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相关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朗迪集团已就本次解除
限售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朗迪集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限售期将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届满,除此之外,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朗迪集团就本次解除限售等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
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