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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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9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湖北省武汉
市江汉区青年路 556 号房开大厦写字楼 37 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
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逐项自查,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彭开盛、谢吉平、陈照华、徐行国、
顾军、刘鹏以及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7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或“标的公司”)49%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
对价、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等,
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金额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或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的 50%。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对应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股份支付及现金支付比例尚未确定,相关事项将在标的
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交易完成后,钧恒科技将
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
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对象为彭开盛、谢吉平、陈照华、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徐行国、顾军、刘鹏等 7 名交易对方,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
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
日的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
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元/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的80%(元/股)
                         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1.06         8.85
        前 60 个交易日         9.86         7.89
        前 120 个交易日        9.52         7.62
  注:交易均价的 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支付对价对应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7.89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支付对价对应的股份发
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暂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
机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数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
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
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
发行价格。
  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不足 1 股的余额
由该交易对方无偿赠予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数量以
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支付对价对应的股份发
行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锁定期安排
  陈照华、刘鹏、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徐行国、顾军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彭开盛、谢吉平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如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
间已满 12 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如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
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如果审核监管部门对股份锁定期有最新规定或监管要求,交易
对方将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
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是否设置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等事项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间指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交
割日当日)的期间。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审计、
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损益的享有或承担另行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割日前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割日后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
例共同享有。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份登记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份登记日后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
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予以注册的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
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如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上市公司将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拟发
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确定的发行
规模及发行数量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最终
确定。
  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作相应
调整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也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股份锁定期限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发行对象所
持股份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发行对象将依据相关监
管规定对上述锁定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完成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债务、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金额的比例不
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对应
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本次交易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予以注册的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
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完成前,交易对方之一彭开盛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系上市公
司的关联方;根据彭开盛与交易对方之陈照华、刘鹏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
议,陈照华、刘鹏系彭开盛的一致行动人,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董事会认定陈照华、
刘鹏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预
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待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经审
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的最终定价情况,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计算,
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预计不会改变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汇绿生
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
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汇绿生
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李晓明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晓明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汇绿生
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
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七)审议通过《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及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汇绿生
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本次交
易的交易对方签署关于本次交易的补充协议或后续协议,并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汇绿生
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汇绿生
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汇绿生
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经监事会自查,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
信息发布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超过 20%,构成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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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
明》。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
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
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
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自查,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情况如下:
额人民币 2 亿元,上市公司投资比例 70%,钧恒科技投资比例 30%,投资计划分期执
行,首期投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前述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标的公司相同。
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钧恒科技 35%的股权。前述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
司为钧恒科技,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相同。
资本,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钧恒科技 51%的股权。前述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钧
恒科技,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相同。
  钧恒科技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持有钧恒科技 51%的股权,钧
恒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告《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
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告《汇
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
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监事会认为,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编制并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上述资产交易行为,因此上述交易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汇绿生
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况的说明》。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在筹划及实施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包括公司已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及时签署了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公司已制定了严格且
有效的保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汇绿生
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说明》。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于
本次交易所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
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
需的程序,该等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现阶段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完整、合法、
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汇绿生
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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