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关于收到终止表决权委托协议暨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
终止协议》导致的表决权比例发生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前,真爱集团通过直接持股和接受表决权委托持有的合计
股份为 275,882,505 股(占比 24.99%);本次权益变动后,真爱集团通过直接持
股和接受表决权委托(义乌经开的表决权委托持续有效)持有的合计股份为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真爱集团”)与一致行动人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简称“义乌金控”)、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义乌顺和”)
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简称“《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真爱
集团同意义乌金控、义乌顺和撤销对其合计持股 9.26%的表决权委托,原 2025
年 4 月 28 日真爱集团与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义乌经开”)
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持续有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有公司权益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合计受托持有 14.74%股权对应的表
决权。委托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详见公告:2022-025、044)。
决权委托协议》,合计受托持有 168,505,240 股(占比 15.26%)股份对应的表决
权,委托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同时,各方签署了《关于转让义乌华鼎
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意向协议书》(简称“《意向协议》”)(详见公告:
经各方友好协商,为了确保公开征集受让方的顺利进行,各方同意提前终止
原协议,不再继续履行。鉴于此,真爱集团与义乌金控、义乌顺和分别签署了《表
决权委托终止协议》,真爱集团同意义乌金控、义乌顺和撤销对其合计持股 9.2
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持续有效。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简称 持 股 数 持股比 有表决权 有表决 持 股 数 持 股 有表决权 有表决
(股) 例 股数(股) 权比例 (股) 比例 股数(股) 权比例
真爱集团 107377265 9.72% 275882505 24.99% 107377265 9.72% 173632633 15.73%
义乌金控 99077372 8.97% 0 0% 99077372 8.97% 99077372 8.97%
义乌经开 66255368 6.00% 0 0% 66255368 6.00% 0 0%
义乌顺和 3172500 0.29% 0 0% 3172500 0.29% 3172500 0.29%
本次签署的《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生效后,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持有的受托
股份将由 168,505,240 股(占比 15.26%)减少为 66,255,368 股(占比 6.00%)。
真爱集团通过直接持股和接受表决权委托(义乌经开的表决权委托持续有效)持
有的合计股份将由 275,882,505 股(占比 24.99%)减少为 173,632,633 股(占
比 15.73%)。
三、《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
(以下简称“原协议”),
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99,077,372 股股份(占总股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中国
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现达成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
协议如下:
一、表决权委托终止
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除原协议第六条、保密条款外,原
协议及任何附件、补充条款立即终止,双方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关系立即解除。乙
方不再享有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召集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
权等相关权利。
二、争议解决
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甲方(委托方):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
(以下简称“原协议”),
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3,172,500 股股份(占总股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中国
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现达成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
协议如下:
一、表决权委托终止
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除原协议第六条、保密条款外,原
协议及任何附件、补充条款立即终止,双方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关系立即解除。乙
方不再享有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召集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
权等相关权利。
二、争议解决
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四、其他事项说明
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www.sse.com.cn)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