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5-35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0 日以通讯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商春利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
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上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符合经营发
展需要和战略发展要求。将为上海石创注入重要的战略资源和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上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限
公司增资扩股,公司及关联方荆州市麟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州市钊
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州市丰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邓家贵、吴学民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持股比例由 59.0767%降低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34)。
关联董事商春利、蔡绍学、郑巍、孙凯、卢晓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拟定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及其他骨干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拟定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
规定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
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
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
事宜,终止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文件;
(12)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授权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
应调整,将前述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
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
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
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5-37)。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