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祺股份: 财务会计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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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会计制度及统一会计核算标准,并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及 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结构
  第三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需求,设置财务部。
财务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财务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公司会计政策及各项制度,组织公司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 配合外部审计
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第五条 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
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
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选用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六条 财务报告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第七条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八条 在中国大陆成立的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在海外地区成立的
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
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 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
历史成本。企业会计准则有特别规定的,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
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可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第十条 公司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同一经济事项在会计核算
原则、基础和方法上保持一致。确有必要变更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
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指南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第十二条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除以下两
种情况外,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十三条 会计估计变更 :
  对于已存在的会计估计,在发生以下两种情况时,应当进行变更:
  (一)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
  (二)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
  第十四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五条 外币折算:
  (一)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
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
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
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
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
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第十六条 金融工具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
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
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
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分的,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
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
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
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
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
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
的金融负债
  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
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
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         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
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
入当期损益。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
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
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
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
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经调整的报价;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
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五)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
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
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
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
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
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
债进行抵销。
  第十七条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应收账款——账龄组
              账龄      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
   合
                      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其他应收款——账龄
               账龄   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组合
                    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三)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
提预期信用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
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
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
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第十九条 存货
  (一)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三)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四)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五)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
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
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第二十条 持有待售资产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
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 预计出售将在
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
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
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
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
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
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
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
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
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
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
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
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
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
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
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
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
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
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
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
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
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三)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
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四)终止经营的列报方法
  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
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
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
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
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持续经营损
益列报。
  第二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
  (一)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
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二)投资成本的确定
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
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
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
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属于 一揽子交易”
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
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
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 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三)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四)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
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
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
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 一
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
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
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1)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第二十二条 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
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二)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
  (一)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二)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0        5%-10%    4.50%-9.50%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10%    9.00%-31.67%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10%    9.00%-31.67%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10         5%-10%    9.00%-23.75%
  第二十四条 在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
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二)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
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房屋及建筑物                 工程整体完工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
需安装调试的专用设备、通用设备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五条 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
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
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第二十六条 无形资产
  (一)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
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50 年;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年限平均法
办公软件     5-10 年;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年限平均法
知识产权     6 年;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年限平均法
商标权      权证有效期;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年限平均法
  (二)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
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
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
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
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
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
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
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
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
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
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
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
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
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
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
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
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
费用不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
验费等。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
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
紧密相关)。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
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
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
差旅费、通讯费等。
  第二十七条 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
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八条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
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
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九条 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第三十条 职工薪酬
  (一)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
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
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
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
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
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
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
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三)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
用时。
  (四)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第三十一条 预计负债
  (一)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
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二)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
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第三十二条 股份支付
  (一)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二)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第三十三条 收入
  (一)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
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
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
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
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
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
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
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
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
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二)收入计量原则
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
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三)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公司主要销售自行车及其配件和相关的衍生产品。
公司账户收到相应货款时确认收入;对于其他买断式销售,于商品发出且经客户
签收后确认收入。
下单并支付货款后,由公司委托物流公司将商品配送交予客户,公司在将商品交
付给物流公司时确认收入;对以 FOB、CIF、FCA 等方式的出口销售,以完成报关
手续、取得提单,合同产品发运离境后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公司根据报关单、
提单确认销售收入;对以 DDP、DAP 等方式的出口销售,以货物运送至合同指定
进口国目的地、购买方签收确认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采用委托
代销方式销售的商品,在代销商提供委托代销清单后确认收入。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
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
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一)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
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
的其他成本;
  (二)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
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
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
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
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
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
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
值。
     第三十五条 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
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
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
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
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
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
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四)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
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五)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
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第三十六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
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
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
  (三)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
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
金额。
  (四)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
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
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
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第三十七条 租赁
  (一)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
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
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
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
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
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
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
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
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
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
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
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
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
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
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
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
  (二)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
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
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
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
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
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
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第三十八条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
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一)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二)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
  (三)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
关会计信息。
  第三十九条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采用套期会计的依据、会计处理方法
                            (1)套期关系仅
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组成;
                  (2)在套期开始时,公司正式指定了
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
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3)该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被
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2)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
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
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
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进行评估。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
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公司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1)公允价值套期
  ①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
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②被套期项目因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再调整;被套期项目
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再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
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
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
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公司对被套
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
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
其组成部分)的,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
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2)现金流量套期
  ①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以下两
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认:A.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B.   被
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②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
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
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
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③其他现金流量套期,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在被
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并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
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     财务报告
  第四十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必
须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分别按月、季、年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第四十一条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告分为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
务报告。除年度财务报告外,均属中期财务报告。
     第四十二条 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表附注应按以下顺序披
露: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四)税项;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六)研发支出;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八)政府补助;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十四)其他补充资料。
     第四十三条 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财务报表是传递会计信息的主要形式,
为保证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必须做到
客观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备。
  第四十四条 各种财务报表,均应留存副本备查。
                 第五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
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四十六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会计档案。
  第四十七条 具体办法按照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八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
时,须办理转交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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