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 22 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欧
被担保人名称
派”)
本次担保金额 30,000 万元
担保对
象一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0,343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集
被担保人名称
成”)
担 保 对 本次担保金额 110,000 万元
象二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21,932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广州欧铂丽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欧
被担保人名称
铂丽”)
担 保 对 本次担保金额 13,000 万元
象三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0,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广州欧铂尼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欧
被担保人名称
铂尼”)
担 保 对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 万元
象四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确保子公司清远欧派与建设银行白云支行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公司作为保
证人为清远欧派与建设银行白云支行在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30 年 7 月 1 日期间
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 亿元。本次担
保未提供反担保。
为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2025 年 7 月 24 日,清远欧派、欧派集成、
广州欧铂丽及广州欧铂尼四家子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订《融资额度协
议》。为保障上述融资事宜顺利开展,公司同步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系列《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该行在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028 年 7 月 22 日期间与四家子
公司发生的各类融资业务债权(含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额度分别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 亿元、11 亿元、1.3 亿元及 1 亿元。本次担保未
提供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
的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分别为 171.00 亿元和 29.0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欧派家居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及
《欧派家居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清远欧派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姚良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2324787137H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工业园园区内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家具制造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计)/2024 年 1-12 计)/2025 年 1-3 月
月(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8,227.52 389,828.9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46,700.04 287,958.82
资产净额 101,527.47 101,870.15
营业收入 251,408.82 44,080.43
净利润 9,463.01 342.68
(二) 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公司持有欧派集成 70%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派(香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欧派集成 30%股份
法定代表人 姚良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97399687E
成立时间 2007 年 3 月 5 日
注册地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北路 2 号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家具制造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经营范围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计)/2024 年 1-12
项目 计)/2025 年 1-3 月
月(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4,812.19 899,263.9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529,966.87 733,104.24
资产净额 154,845.32 166,159.74
营业收入 670,126.16 151,759.74
净利润 20,143.38 11,314.43
(三)广州欧铂丽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欧铂丽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全资孙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欧派持有广州欧铂丽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姚良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CWP317A
成立时间 2019 年 8 月 6 日
注册地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源中路 18 号二号楼 259 房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化工产
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
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软件批发;专用设备销售;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卫生盥洗
经营范围 设备及用具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家居饰品批发;厨
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家具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家具零
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灯具零售;灯具零售;
卫生洁具零售;软件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
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计)/2024 年 1-12 计)/2025 年 1-3 月
月(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7,462.17 93,860.11
负债总额 89,702.33 86,159.43
资产净额 7,759.85 7,700.68
营业收入 114,205.67 15,665.19
净利润 -1,212.29 -3,207.69
(四)广州欧铂尼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欧铂尼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欧铂尼集成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姚良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074608385U
成立时间 2013 年 7 月 19 日
注册地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民安村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家具制造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经营范围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计)/2024 年 1-12 计)/2025 年 1-3 月
月(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5,777.78 91,942.0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79,329.36 86,228.95
资产净额 6,448.43 5,713.10
营业收入 93,993.85 11,572.20
净利润 1,806.20 -735.3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建设银行白云支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业务而将与清远欧派在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30 年 7 月 1 日期间(称为“主合同
签订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
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主合同签订期间签署的
上述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性文件称为“主合同”)。
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法律生效文书延迟履行期间应
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设银行白云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建设银行白云支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建设银行白云支
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
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等)。
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协议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远欧派在该主
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达成展期
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就清远欧派融资事宜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主要内容:
年 7 月 22 日期间与清远欧派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
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
币 1 亿元为限。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
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以及根据合同经债权人要求清远欧派需补足的保证金。
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内。
(三)公司就欧派集成融资事宜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主要内容:
年 7 月 22 日期间与欧派集成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
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
币 11 亿元为限。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
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以及根据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内。
(四)公司就广州欧铂丽融资事宜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主要内容:
年 7 月 22 日期间与广州欧铂丽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
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 1.3 亿元为限。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
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以及根据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
年内。
(五)公司就广州欧铂尼融资事宜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主要内容:
年 7 月 22 日期间与广州欧铂尼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
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 1 亿元为限。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
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以及根据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
年内。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清远欧派、欧派集成、广州欧铂丽及广州欧铂尼的经营
发展需要,担保额度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预计范围内,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清远欧派、欧派集成、广州欧铂丽及广州
欧铂尼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并及时掌握相关主体的日常经
营及资信状况。被担保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具备偿债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对外担
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预计是在考虑公司及子公司生产
经营及资本开支需要的基础上合理预测确定的,在审批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
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具体担保有关的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 2,00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4.97%;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49,5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10%。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或控股
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
为 0 元。
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 1,90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9.73%;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49,5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13.10%。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 0。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与建设银行白云支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公司为清远欧派、欧派集成、广州欧铂丽、广州欧铂尼融资事宜与浦
发银行分别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清远欧派、欧派集成、广州欧铂丽、广州欧铂尼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