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民生 公告编号:2025-043 号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后,于 2025 年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葛小波先生、董事
杨振兴先生、董事刘海林先生、独立董事朱贺华先生、独立董事高伟先生、独立
董事郭春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葛小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
及《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国联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朱贺华先生因连任已满六年,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等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联集团”)推荐,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查,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慧敏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徐慧敏女士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接替朱贺华先生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
委员会对徐慧敏女士的履历等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徐慧敏女士符合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和独立性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徐慧敏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通过。
同意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关于调整物业租赁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顾伟、周卫平、吴卫
华回避表决,本议案获通过。
鉴于公司正在推进团队、业务整合工作,为提高办公效率,满足办公场所需
求,公司预计会进一步租赁国联集团及其联系人的物业,2025 年和 2026 年与国
联集团及其联系人的物业租赁关联交易支出将突破已批准的租金年度支出上限
基于以上情形,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物业
租赁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的年度上限如下: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54 条规定,公司应该在超过年度上限
前,重新修订年度上限,并取得相应批准。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5 年和
费用支出)上限由 2.17 亿元和 2.17 亿元分别调整为 2.80 亿元和 2.80 亿元,相
对应的年租金支出上限由 5,509 万元和 5,509 万元分别调整为 7,259 万元和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可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以及交易所的要
求与建议,对《物业租赁及相关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 2025 年和 2026 年年度上
限在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进行确定、修改、调整或补充等。
同意公司将 2025 年度与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预计的房屋租赁支出由不超
过 5,509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259 万元,物业相关服务支出不调整,仍为不超过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
(四)《关于 2025 年公益项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通过。
为更好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融入无锡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规划,
扎实推进公益项目落实落地,树立良好金融国企形象,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公益
活动方案。
(五)《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通过。
同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决定股东大会的
召开日期等有关事项。
特此公告。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徐慧敏女士简历
徐慧敏女士,1970 年生,中国香港居民,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美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徐慧敏女士现任完美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01830.HK)
独立董事,裕田中国发展有限公司(00313.HK)独立董事,华显光电技术控股
有限公司(00334.HK)独立董事,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06828.HK)独
立董事,圆美光电有限公司(08311.HK)独立董事,曾任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师和审计合伙人,中国森林控股有限公司(00930.HK)独立董事等职务。
徐慧敏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