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5 年度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苏能股份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增加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采购运输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
意前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于增加采购运输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于洋、陈伟东、张雷
均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与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徐矿
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公司的联营企业增加采购运输服务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关
联 本次增加 本次增加预 2025 年 1 月 1 日 本次预计金额
本次增 占同类业
交 关联交 2025 年原 后 2025 计后占同类 至 6 月 30 日与关 上年实际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加预计 务比例
易 易内容 预计金额 年预计 业务比例 联人累计已发生 发生额 生金额差异较
金额 (%)
类 金额 (%) 的交易金额 大的原因
别
为满足客户业
徐矿集 务需求,公司拟
向关联
关 团及其 通过关联铁路
方采购
联 附属企 运输服务商增
运输、 12,000.00 5,500.00 17,500.00 不适用 10,198.97 10,731.88 11
采 业;公司 加对部分电厂
仓储服
购 联营企 的铁路发运量,
务等
业 以实现经济效
益的提升。
注 1:目前无法对 2025 全年的向关联方采购运输、仓储服务等同类业务规模进行预计,故
暂无法预估占比;
注 2:除增加上述关联交易额度外,2025 年度其他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金额不变。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基本原则为有
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无政府定价的,将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徐矿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公允性。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
与相关关联方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0616Q
法定代表人:吴宁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钱塘路 7 号
成立日期:1990 年 9 月 22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煤炭、电力、煤化工、矿业工程、煤矿装备、地产置业、新能源
项目、新材料、智能装备、燃气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煤炭洗选,加工;商品的
核查意见
网上销售,煤矿勘探、设计、建设,建筑安装,电力生产,铁路运输,道路运输,
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货物仓储服务,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土地复垦整理开发,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物业管理,技术
咨询与服务、财务咨询,劳务服务,国内国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燃气技术、煤炭开采技术的开发和咨询服务,工程技术,知识产
权服务,职业中介及其他人力资源服务,综合零售。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煤
炭开采以及开采辅助活动、煤炭批发经营,住宿,饮食,公路货运,期刊出版发
行,印刷,日用百货零售。
股东情况:江苏省人民政府持股 100%
与公司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资信情况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陕西宝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567124493K
法定代表人:陈高社
注册资本:113,626 万元
注册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 80 号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1 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宝麟铁路货物运输
股东情况:陕西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7.4513%、陕西郭家河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3.8937%、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4.9147%、
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9802%、大唐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7602%。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核查意见
(一)公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
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始终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二)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
有影响。
(三)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时,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
构成不利影响。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苏能股份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为满足
公司经营生产需要,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通过,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
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苏能股份增加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沙 伟 王德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