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25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触及 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广州凯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2.54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067,500股。
?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广州凯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凯天投资”)系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研”或
“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中国电研股份比例超过 5%。中国电研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通过凯天投资间接持有的中国电研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凯天投资非中
国电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凯天投资持股比例由22.66%减少至21.16%,权益变动
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转让方凯天投资所持中国电研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
中国电研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凯天投资系中国电研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中国电研股份
比例超过 5%。中国电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凯天投资间接持有的中国电研股
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凯天投资非中国电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关系。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
转让后
持股数量 持股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 让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
(股) 比例 量(股) 量(股) 占总股
例
本比例
合计 91,670,000 22.66% 6,067,500 6,067,500 1.50% 21.16%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凯天投资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的持
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凯天投资
本次转让后,凯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2.66%减少至21.16%。
名称 广州凯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凯天投资基本信息
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204 号第 1 栋 1113 房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7 月 24 日
减持股数( 减持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股) 比例
询价转让 2025 年 7 月 24 日 人民币普通股 6,067,500 1.50%
凯天投资
合计 - - 6,067,500 1.50%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1,670,000 22.66% 85,602,500 21.16%
凯天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670,000 22.66% 85,602,500 21.16%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量(股) 本比例 (月)
注:以上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若出现尾差,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凯天投资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券商”)综合
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
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7 月 18 日,含当日)前
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170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管理公司 47 家、证券公司 36 家、保险公司 14 家、合格境外投资者 15 家、私募
基金管理人 57 家、期货公司 1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 年 7 月 21 日 7:15 至 9:15,
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39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
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9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9家
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2.54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06.75
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
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