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02,391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7 月 29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 2021 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邹斌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1 年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7 月 1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2021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1-018)。
(4)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
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菱电汽
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5)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 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邹斌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 年 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对 2023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2023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3-046)。
(4)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 年 10 月
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5)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2023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认为 2023 年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次归属数
量占已获授
序 已获授予的限制 本次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予的限制性
号 性股票数量(股) (股)
股票数量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小计(7 人) 345,000 55,200 16.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116
人)
合计(123 人) 1,255,960 200,954 16.0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2 人) 266,400 42,624 16.00%
合计(22 人) 266,400 42,624 16.00%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小计(4 人) 48,750 11,700 24.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00
人)
合计(204 人) 661,697 158,813 24.00%
注:
已剔除:在公司审议完毕归属条件成就至办理本次归属登记期间,可归属人员中15名激励
对象(已剔除重复人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期归属,作废其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共计1.5866万股。
员。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聘任石奕任副总经理。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聘
任王杰为副总经理。2025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石奕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杰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披露的《菱电电控关于新增认定核
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4)、
《菱电电控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1-037)、《菱电电控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菱电电控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9)。
据此对归属限制性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名单中的职务信息做更新,前述
激励对象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作调整。
成。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27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7月29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0.2391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
容如下: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1,812,140 402,391 52,214,531
股本总数 51,812,140 402,391 52,214,531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
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7日出具了《武汉菱电汽车
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9957号),对公司本次归属的
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7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2021
年 激 励 计 划 145 名 激 励 对 象 以 货 币 资 金 缴 纳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认 购 款 人 民 币
已收到2023年激励计划204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
币6,364,431.05元,实收新增注册资本158,813.00元,新增资本公积6,205,618.05元;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
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1-3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747.6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4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2,391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