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喆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
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后,方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唐若梅女士、
曾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
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2027 年度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202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