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8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6.7625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公司”
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74.278 万股,约占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664.78 万股的
预留 29.364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
(3)授予价格:12.38 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75 人,预留授予 3 人。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第一个归属期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第二个归属期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逾
期未授予则作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
第一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
第二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
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2024 年净利润率不低于 8.5%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2025 年净利润率不低于 9%
注:上述“净利润率”=合并报表净利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其中合并报表净利润以剔除公司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上述净利润率指标均达成目标值的情况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如未达成,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
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杰出”、“优秀”、“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
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杰出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对公司整体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不能归属部分作废失
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
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
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1)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4)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6)、《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5)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因激励计划中的部分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向全体
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并实施完成该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从 12.73 元/
股调整为 12.6 元/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6)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30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60 元/
股。
(7)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7)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64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126.7625 万股。
董事蒋健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不适当人选;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
职期限要求。
满足在公司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
出具的审 计报 告(信会师报字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2025第 ZA12231 号):
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对应考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的股份支付费用 51,899,464.89
核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2024 年净利润率不低于 8.5% 元。剔除 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后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2025 年净利润率不低于 9%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率为
注:上述“净利润率”=合并报表净利润/合并报表营业 8.90%,公司层面满足业绩考核目
收入,其中合并报表净利润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 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据。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
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评级为“杰出”\“优秀”
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 \“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100%。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杰出”、“优秀”、“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杰出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对公司整体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64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26.7625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64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6.7625 万股。监事会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 年 7 月 23 日。
(二)归属数量:126.7625 万股。
(三)归属人数:164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2.38 元/股。
(五)股票来源:回购专用账户里的股份。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国籍 可归属数量占已
序 已获授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
姓名 或地 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
号 股票数量(股) 量(股)
区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外籍员工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人员
董事会秘书、资金管
投资中心总监
中国 3C 运营大客户业务
台湾 部业务二部总经理
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 153 人) 2,114,620 1,057,310 50%
合计 2,535,250 1,267,625 50%
备注:宋怀良先生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辞去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内仍需遵守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其仍在公司任职。
(七)具体归属安排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董事蒋健先生、宋怀良先生实施了减持,为避免可能
触及短线交易行为,以上 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
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统一为其办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公司将对
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共计 164 名激励对象分两批次办理归属事宜,其中第一批 162 名激
励对象的合计可归属数量 123.422 万股,第二批 2 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 3.3405 万
股。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
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
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经公司自查,除蒋健先
生、宋怀良先生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符合归属条
件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
公司将暂缓办理本年度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 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事宜,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统一为其办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事宜。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
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
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
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
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已进入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
属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
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