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光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格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6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3.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87,598.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816.83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781.6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使用进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号 金额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升级研发
及量产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60,000.00 60,000.00 39,145.01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合计 18,781.67 18,781.67 12,569.00
合计 78,781.67 78,781.67 51,714.01
注 1: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本次取最大区间值
注 2: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28,444.46 万元(含超募资金、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净额),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
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为 17,000.00 万元,剩余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投项目本次拟调整情况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781.67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8,781.67 万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超募资金的
情况,本次拟对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行调整:
(一)“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升级研发及量产项目”除原计划投资金额为
资金追加投资 2,166.31 万元。其中增加“工程建设费用”5,756.38 万元,减少“工
程建设其他费用-场地建造其他费用”540.09 万元、内部结构调整减少“预备费
(3%)”853.0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22.10 万元,调整后该项目的总投资金
额为 33,650.12 万元。
(二)“资产数字化运维平台研发项目”除原计划投资金额为 8,000.28 万元及
其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产生的利息 154.12 万元,另拟以超募资金追加投资
费(3%)”233.02 万元,调整后该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 9,221.58 万元。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除原计划投资金额为 12,090.80 万元及其截至
万元 。其中增 加 “工程 建设费用 ”2,457.20 万元,内 部结 构调整减少“预备费
(3%)”352.16 万元,调整后该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 14,195.84 万元。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含超募资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本次调整后总 本次调整后拟使
项目名称 原总投资额
号 投资额 用募集资金金额
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升级
研发及量产项目
资产数字化运维平台研发
项目
合计 60,000.00 66,067.53 66,067.53
注 1:本表中“本次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及其理财收益及
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注 2: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实际执行与早期规划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以及为符合项目所在地
政府规划指导部门的要求,公司预计募投项目相关场地及配套设施的单位建设改造
成本高于早期预算,增加了场地建造费用、场地装修费用支出,公司拟使用截至
研发及量产项目、资产数字化运维平台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追加投资,以
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的要求。
(一)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升级研发及量产项目
公司拟将“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升级研发及量产项目”,投资金额由 30,908.93
万元增加至 33,650.12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项目 占总投资比例 占总投资比例
号 拟投资金额 拟投资金额
(%) (%)
硬件购置及安装
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
场地建造其他费
用
合计 30,908.93 100.00 33,650.12 100.00
注: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资产数字化运维平台研发项目
公司拟将“资产数字化运维平台研发项目”,投资金额由 8,000.28 万元增加至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 占总投资比例 占总投资比例
拟投资金额 拟投资金额
(%) (%)
序号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预备费
(3%)
合计 8,000.28 100.00 9,221.58 100.00
注: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由 12,090.80 万元增加至 14,195.84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 占总投资比例 占总投资比例
拟投资金额 拟投资金额
(%) (%)
预备费
(3%)
合计 12,090.80 100.00 14,195.84 100.00
注: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
定,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
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是根据客观
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属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
使用计划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
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事项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
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建文 王 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