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ST 清研 公告编号:2025-037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以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
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为芦嵩林、张其
殿)。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芦嵩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广东清研高端环保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川南页岩气钻井
废水治理项目(一期)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清研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建立
股东与公司核心人才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