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5-03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
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现将本次董
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提
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
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席惠明先生、曹敏伟先生、
缪春晓先生、李嘉俊先生、谈劭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
张春景先生、刘和先生、万梁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张春景为会计专业人士。(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本次提名的八名候选人将由
公司股东会履行选举程序;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公司拟新设一名职工董事,公司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职工董事,
该职工董事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一并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股东会选举产
生的董事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张春景先生、刘和先生、万梁浩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
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已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均已审核无异议。
根据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的董事之前,
原任董事仍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
应职责。在此,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履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
感谢!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师。历任无锡东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席惠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187.26
万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任无锡市锡山区政府办、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研究室主任,锡山区东北塘街道党工委副书
记、办事处主任,锡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无锡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曹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师。历任本公司北京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缪春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92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股份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
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业务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
李嘉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52 万股,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于 2015 年 9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六十六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明》,自 2014 年 1 月加入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历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
谈劭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99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和浦
建芬女士夫妇之女儿席晓燕女士为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
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会计学硕士,曾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科研主要集中在资产质量与收益质量,资本结
构与财务分析等领域。先后在“会计研究”“软科学”“财会月刊”“会计与经济研究”等期刊上
发表多篇论文。现任江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
张春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程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后。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进
步二等奖等科技奖励。现任江南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教授、博导。
刘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
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学历。南京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苏州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律师。曾任江苏英特华东律师事
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现任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主任,
具有多年企业改制上市、重组兼并、新三板、股权投资等法律服务经验。
万梁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