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东明珠
股票代码:600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比例被动增加与股份减持,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 5%刻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桥稳 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指
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司(代表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公司、公司、广东明
指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及主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动减持,减持后持股比例变动至 5%的权益变
动行为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15号 指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SAAG64
产品类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13326XG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
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
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成立日期:2015 年 04 月 07 日
经营期限:长期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证智通企业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75.00%
潘明 25.00%
姓名:潘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60002************
职务:法定代表人
长期居住地:深圳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
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需要履行
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
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4)。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16,12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6,944,08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3,472,04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
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本报告书签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至
销,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9.72%,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后,公
司总股本由 769,205,771 股减少为 694,408,089 股,注册资本将由 769,205,771
元减少为 694,408,089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2024 年
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49)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3)。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即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后,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30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94,408,089 股的 6.09%。
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326,300 股;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0,000 股;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期
间,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59,600 股。综上,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共 7,58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94,408,089 股的 1.09%。
本次权益变动后,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
公司当时总股本 769,205,771 股的 5.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由 42,306,300 股减少至 34,720,400 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
股本数 694,408,089 股的 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 769,205,771 股) (公司总股本 694,408,089 股)
明桥稳健优选 2 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2,306,300 5.50 34,720,400 5.00
合计 42,306,300 5.50 34,720,400 5.00
注: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
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
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 易 及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减 持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共 7,585,9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22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广东明珠集团股 广东省兴
上市公司所在地
称 份有限公司 宁市
股票简称 广东明珠 股票代码 600382
深圳前海明桥私
深圳市前
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公司(代表明桥稳健
务人名称 册地 前湾 一路1号 A
优选 2号 私 募证券 投
栋201室
资基金)
增加 ?
拥有权益的 减少 ?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 无 ?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是 □
务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式
(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因公司实施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
加
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务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42,306,300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5.5%
及占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动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7,585,900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1.09%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 时间:2024年9月19日
中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因公司实施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份变动的时间及 2、主动减持
方式
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2日
方式: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是否已充分
不适用
披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12个月内继续
增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 前6个
是 □ 否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
月是否在二级市
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不适用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