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5-04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7月21日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15楼
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林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13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为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8,86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6.94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15,118,5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83%。
式表决;董事朱林、董郭静、肖敏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崔博、郭永生,独立董
事丁晓殊、钱传海、王绍佳视频出席会议,董事候选人余良程现场出席会议。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152,37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6%;
反对 725,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6%;弃权 10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2,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7152%;弃权 10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151,97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4%;
反对 728,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7%;弃权 106,
数的 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1,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7321%;弃权 10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1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152,47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6%;
反对 72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6%;弃权 108,
数的 0.04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2,4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797%;反
对 72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7145%;弃权 10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951,27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50%;
反对 2,973,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07%;弃权
总数的 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1,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736%;反
对 2,97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241%;弃权 6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所有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中国大陆地区内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决议;
东会法律意见书。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