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5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湖南信
东提供展期借款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与参股公司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南信东”)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二》,向湖南信东提供借
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34.97 万元(含),借款期限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8
年 7 月 17 日。
近日,公司与湖南信东正式签署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二》,合同主要内
容如下:
(每年 6 月付息);湖南信东有权在借款期限内提前分期还本付息,利息按照实
际借款天数计算,自出借之日起计息至每笔借款实际归还之日止;
借款期限内,湖南信东按其借款额及时无条件一次或分次归还。
湖南信东情况等其他内容详见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湖南信东提供展期借款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5-035)。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