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与乐聚(深圳)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聚机器人”)签订《战略合
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属双方就《协议》商定事宜达成合作意愿的意
向性约定,并以此作为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除与知识产权、保密、对外宣传
以及反商业贿赂相关的条款外,《协议》其他条款对双方没有强制约束力,战略
合作相关的后续落地措施(包括时间、金额等)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签署对公司 2025 年及以后会计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目前无法确定,具体取决于
双方后续进一步具体的合作协议和实施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东方精工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与乐聚机器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聚焦具身
智能机器人方向,在生产制造、场景拓展、业务推广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
根据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方精工《公司章程》,《协议》的签署无需
提交东方精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的后续落地实施过程中,如发生
需签署涉及具体金额的生产经营方面合同的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东方精工《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流程规范,履
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无需对《协议》的签署履行相关部门备案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聚(深圳)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冷晓琨
注册资本:190.23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虎地排117号锦绣大地7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玩具、智能机器人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咨
询;智能机器人、机器人配件、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及设备、教学用具、玩具、
礼品、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数码产品的销售与批发;通讯产品、网络
产品的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室内装饰设计;系统应用管理和上门
维护;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
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器人及配件的制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精工持有乐聚机器人股权的比例为2.83%。东方精
工与乐聚机器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业务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在《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双方将以项目合作及优势互补为切入,依
托乐聚机器人技术研发及应用优势、东方精工智能制造及资源优势,开展深度
合作,合作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
时、保质为乐聚机器人生产制造相应人形机器人产品,并完成后续的相关调
试、部署及售后服务;
优势,双方共同开展人形机器人技能训练与应用探索;
推动机器人产品在工业智造、商业服务、科研教育、家庭服务等领域的业务销
售,双方共同开拓市场。
(二)合作期限
《协议》期限为五年。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续
期一年。若一方有意向终止《协议》,应在《协议》期限届满前 10 个月以书面
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
(三)知识产权、保密、对外宣传和反商业贿赂
除非另有约定,双方确认一方并未因履行《协议》从对方获得该方任何知
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或针对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衍生权利。
在《协议》期限内及期满或终止后,接收《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的任何
一方,必须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不为除《协议》规定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
使用保密信息。
任一方就《协议》约定内容对外发布新闻稿、公告、声明、广告或进行的
任何形式宣传,均需经过双方的书面认可,否则任一方不得擅自从事前述行
为。
双方严格禁止双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
(四)协议效力
《协议》为双方就具体合作事宜达成的意向性质的文件,旨在表明就《协
议》中商定事宜所达成的共同合作意向,并作为双方进一步协商与合作的基
础。除《协议》中与知识产权、保密、对外宣传以及反商业贿赂相关的条款
外,《协议》中其他条款对双方没有强制约束力。
《协议》中约定的合作事宜,双方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商讨,根
据工作进度及项目需求签署具体的执行协议,并按执行协议的约定执行。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家未来产业培育方向,中国制造业迎来智能化升级的新机遇。作为国内高端装备
制造领域的龙头企业,东方精工紧跟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指引,以 2021
年前后公司在机器人、空天技术、核电装备与新材料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硬科
技领域探索布局的股权投资项目为抓手,进一步聚焦“人工智能+机器人”领域,
不断深化公司在该领域的战略布局。
近年来,东方精工已经通过对嘉腾机器人以及若愚科技的战略投资,完成了
在机器人和 AI 领域的初步布局,其中嘉腾机器人作为国内前十、全球领先的智
能工业机器人与智能物流仓储系统供应商,在过去的二十多年发展历程中,积累
了大量的行业 Know-How;若愚科技则是通过聚焦多模态大模型在机器人具身智
能领域的产业化落地,不仅为机器人提供新一代多模态大模型的智慧大脑,更是
赋予机器人更高维度的自主推理能力和更广泛的任务泛化能力。
乐聚机器人是一家专注于机器人核心技术研究、智能机器人产品研发和生产
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硬件和控制系统,
掌握从机器人整体结构设计、核心零部件制造到人工智能算法研发等一系列先进
技术,目前已陆续推出多款智能机器人产品及衍生品,持续专注于机器人在工业
智造、商业服务、科研教育、家庭服务等多元场景下的落地应用。
东方精工以“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为战略愿景和业务核心,近 30 年深耕核
心主业,通过内生增长不断夯实规模化生产与运营管理优势。在智能装备批量化
生产层面,依托标准化生产体系、智能化制造车间及成熟的工艺沉淀,已形成从
核心部件到整机装备的全流程规模化生产能力;在运营管理层面,搭建了数字化
运营管理平台,通过精细化流程管控、数据驱动的决策体系及全周期质量保障机
制,持续优化运营效率与成本控制。
本次东方精工携手乐聚机器人、达成战略合作,有助于将双方各自优势领域
的深厚积累与核心资源实现高效融合,达成“强强联手”的协同效应。随着双方
战略合作三大方向的持续落地,东方精工可充分发挥深耕高端智能装备制造领域
近三十载所沉淀的规模化生产及高效运营管理之经验优势,协同乐聚机器人共同
推进人形机器人产品的规模化制造进程;依托东方精工在高端智能装备核心主业
及外延业务所汇聚的资源优势,为乐聚机器人的产品开辟更广阔的应用场景,推
动人形机器人产品在工业制造领域应用水平的提升与深化,并与乐聚机器人携手
开拓机器人产品在多元领域的应用与市场,在东方精工能力所及的边界内,加速
机器人相关产品应用与普及。
通过上述举措,东方精工旨在深化践行“战略投资+产业协作”的模式,促
进产业链价值的共创与共赢。
五、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定,并以此作为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除与知识产权、保密、对外宣传以及反
商业贿赂相关的条款外,《协议》其他条款对双方没有强制约束力,战略合作相
关的后续落地措施(包括时间、金额等)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涉及金额。《协议》的签署
对公司 2025 年及以后会计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目前无法确定,具体取决于双方
后续进一步具体的合作协议和实施情况。
向性协议的情形。
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存在增持、减持
公司股份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是否存在明确的增减持股份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拟
实施增持或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内(2025 年 7 月 21 日~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东方精工与乐聚机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