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19,800 股,已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0,103 股,已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000 股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9.5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 126,724,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45
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该方案已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
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
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回购价格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 9.50 元/股,根据《激励计划》
的回购价格调整规定,调整后的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
(9.50-0.045)≈9.455 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
签劳动合同、退休而离职或与公司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详见议案
附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9.455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总金额为 226,920 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24,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7,976,000 股减少至 127,952,00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
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无限售流
通股
二、有限售流
通股
总股本 127,976,000 100 24,000 127,952,000 1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
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所
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实施 2024 年
度权益分派所致,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本次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和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
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
整及回购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九、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