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5-065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约定,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
但本协议的落地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与提升,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
生积极影响;
实施,以双方另行签署并生效的专项协议的约定为准。具体的实施进展可能受宏
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发生
未能按期完成或未达预期效果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鉴于公司与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明石化”)在各自业务
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和资源,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凸显优势叠加的协同
效应,2025 年 7 月 18 日,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在专用聚乙烯粉料
供应、共建产业生态圈、氯化聚乙烯等技术合作及新产品研发、合资新建氯化聚
乙烯装置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框架协议所提及具体
项目和具体业务的合作与实施,以双方另行签署并生效的专项协议的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本协议为总体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其他应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具
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交沥青、汽油、柴油、电力、甲基叔丁基醚、二甲苯、石脑油、液氯、蒸汽、氢
气、盐酸;原油经营;加油加气站技术服务、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鲁
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方为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鲁民投”),鲁民投监事会主席李湘平先生系东明石化实际控制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东明石化系公司关联方。
最近三年公司与东明石化发生类似交易情况如下:2025 年 5 月至今,公司向
东明石化采购聚乙烯粉料,采购金额为 8,108,10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类似交易行为未达到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标准,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东明石化是一家以基础炼油、高端化工为主,集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终端
销售等为一体的特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集团,拥有过千万吨的原油加工能力和丰富
的进口原油资源,建设完整的石化产业链。位居“2024 山东企业 100 强”、“2024
山东民营企业 200 强”前列。
经核查,东明石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行相关协议约
定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拥有氯化聚乙烯装置,甲方聚乙烯粉料指标满足乙方需求,双方同意另
行签订物料供应合同,并进行物流配送,定价原则按照采购量进行阶梯定价,每
月定一次价格。
鉴于乙方的客户资源与甲方合作单位相互重叠,甲方同意利用甲方采购平台
优势,协助乙方进入甲方供应商体系。双方同意按照“产品+金融”模式共建氯化聚
乙烯核心生态圈。
乙方同意利用甲方在空间、物流、市场、人才、资金、原料(氯气、聚乙烯等
产品)等资源优势,乙方在氯化聚乙烯核心技术资源优势,与甲方在东明县组建
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氯化聚乙烯装置,后续另行签署合资协议,共同确定包
括但不限于股权比例、出资方式等。
双方同意共同组建研发团队,在氯化聚乙烯原料及新产品开发上开展深度合
作及联合实验室共创,共同研究高附加值产品,形成的研发成果归属双方组建的
合资公司,并由合资公司统一对外进行转让,实现收益共享。
双方同意加强信息交流,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月召开至少
一次专班会议,共同分析、探讨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推进
提供支撑。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并具体实施后,将助力公司进一步降低部分主要产品的原材料成
本,拓宽高附加值产品销售渠道,增强研发实力,从而增加公司行业竞争力,巩
固公司市场地位。
本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凸显优势叠加的协同效应,通过多领
域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由于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的约定,
尚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但
本协议的落地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与提升,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
极影响,具体视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协议
而对东明石化形成严重依赖。
五、风险提示
承诺或强制性履约条款,具体项目和具体业务的合作与实施,以双方另行签署并
生效的专项协议的约定为准。
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具体项目合作进度、履行效果出现未能按期完
成或未达预期效果的风险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不存在变动情况。
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
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