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长药 公告编号: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重整基本情况
)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十堰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十堰
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
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
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
案债权申报的公告》、《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投资人的公告》;2025
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3
月14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子公司重整并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2025
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预
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批复的公告》;2025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重
整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
债权人会议和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示性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上述公告。
二、进展情况
(一)预重整期间延长情况
堰中院决定同意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0月20日。
(二)债权人会议情况
议准时召开。会议议程如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人员、会议议程及会议规则,指定临时
债权人会议主席;
(2)临时管理人作《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临时管理人阶段性
工作报告》;
(3)临时管理人作《关于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及审
查情况的说明》,并由临时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4)临时管理人宣读《关于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书面核查债
权和书面表决的提案》,并由债权人进行表决;
(5)临时管理人宣读《关于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债权人委员会成
员及授权范围的提案》,并由债权人进行表决;
(6)针对债权人提问进行解答;
(7)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准时召开。会议议程如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人员、会议议程及会议规则,指定债权
人会议主席;
(2)管理人作《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实质合并重整企业管理
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3)管理人作《关于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案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4)管理人宣读《关于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
整案书面核查债权和书面表决的提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5)管理人宣读《关于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实质合并重整企
业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及授权范围的提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6)针对债权人提问进行解答;
(7)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出席上述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行线上表决,
上述会议的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目前公司正在等待表决结果,公司
将在表决结束并形成最终决议后及时公告。
三、风险提示
虽然目前法院裁定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进入合并重整程序,但在合并重整事项
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后未获得法院批
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若合并重整失败,长江星等
七家子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
促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将持续关
注合并重整事项进展,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目前,公司已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公司已进入预重整阶段,但公司能
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新增一项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
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
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
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险警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药控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432,840,659.21元,未分配利润-1,589,707,417.48元,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961,728.50元,公司经营净现金流量连续3年负数,累计
亏损数额巨大;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由2022年的16.15亿元,2023年的11.98亿元下
降到2024年的1.12亿元,下滑严重;大量债务逾期,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导致
大量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
年3月10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2025年3月27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七家子公司长江星、
长江源、长江丰、新峰制药、长江伟创、舒惠涛、安博制药合并重整。本公司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长江星七家子公司破产重整进程及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长药控股在不发生重大变革情况下,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所涉诉讼、仲裁138起,涉案金额合计187,726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为434%。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资金紧张,存在大额逾期债务和逾期担保,债权人的起诉行为使部分子公
司相关资产及权益被冻结或被强制执行,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影响。对此,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合理的债务偿还计划,履行偿债义务,化
解现有债务,降低诉讼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大额有息负债110,608.03万元,其中逾期有息债务
偿债能力下降,随着有息负债的逐渐到期,未来可能会发生更多逾期债务。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冻结账户的账户余额合计579.5万元,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为160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116个,占已开立银
行账户总数的比例为72.50%。公司将持续跟进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客
观评估其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星存在未按时缴纳的欠税1.2亿元,主要系长药控股与长
江星重组过程中,将长江星及其子公司从开始经营以来所有的未开票收入进行了补
充申报。长江星及子公司未来可能存在因资金周转等导致无法在税务机关要求的期
限内按时完成缴纳税款。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公司预重整及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事项的
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4)鄂03破申76号《批复》。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