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7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兴实新材料提供 5,000 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13.2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总额的 197.51%,对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82.8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44.37%,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实新材料”)向天津滨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 5,000 万元,期限
证金额的 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 5,000 万元
(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 2025 年度为兴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2,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兴
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 10,000 万元,兴实
新材料可用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
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润滑油销
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
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
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
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石油
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
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津泰达股份 51%
有限公司
中润华隆投资发 31.85%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 100% 天津兴实新材料科
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邹凌 17.15%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854.37 39,125.95
负债总额 29,377.52 34,424.06
流动负债总额 29,377.52 34,424.06
银行贷款总额 1,001.21 1,002.21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净资产 4,476.85 4,701.89
-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11,613.24 16,571.28
利润总额 62.71 225.04
净利润 47.03 225.04
注:2024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兴实新材料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兴实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处
置费、过户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
(二)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中润华隆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三)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担
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
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 2025 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
为 202.40 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13.29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97.51%。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
保,总余额为 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