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6 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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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6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
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关联董事叶洪林、刘宁、李瑞琪、张浔萦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对象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福华化学”),关联董事叶洪林、刘
宁、李瑞琪、张浔萦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经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
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华化学。福华化学拟以现金方式认购
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81,338,685 股(含本数),发行数
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剔除库存股后的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次发行完成后,福华化学认购的本次发行的新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
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
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4,424.71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14,424.71       114,424.71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
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若
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
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尚纬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告。
     关联董事叶洪林、刘宁、李瑞琪、张浔萦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
情况,编制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
告。
  关联董事叶洪林、刘宁、李瑞琪、张浔萦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
情况,编制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专项披露公告。
  关联董事叶洪林、刘宁、李瑞琪、张浔萦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监督机制,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
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且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告。
   关联董事叶洪林、刘宁、李瑞琪、张浔萦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针对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福华化学签署了《与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福华化学为公司控股股东,
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福华化学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且适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叶洪林、刘宁、李瑞琪、张浔萦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
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在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范围之内,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等;
他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
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
股东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包
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等进行调整,并
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记结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各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申请、相关报
告或材料,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以及办理审批、登记、备
案、同意、注册、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信息披露事宜;
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
件、办理相关验资手续等;
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关联董事叶洪林、刘宁、李瑞琪、张浔萦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福华化学,福华化学为公司控股
股东。本次发行前,福华化学持有公司 157,579,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福华化学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
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
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
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
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福华化学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即本次发行
的新增股票登记至福华化学名下之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但同一实际控
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若后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
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且明确规定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依其规定
相应调整上述限售安排,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同意后,福华化学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告。
   关联董事叶洪林、刘宁、李瑞琪、张浔萦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
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鉴于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
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
订,修订后的制度名称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8 月 1 日通过现场会议投
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四
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 18 号)会议室。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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