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5-035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5 年 7 月 18 日
? 本次归属数量:257.7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6%
? 本次归属人数:171 人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回购的股份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20.02 元/股(调整前)
。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200.0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10.00 万股的 2.9993%。其中,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66.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40,010.00 万股的 2.414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调整前):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草案公告时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司股本总额的
(万股) 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10 人)
预留部分 234.00 19.5000% 0.5849%
合计 1,200.00 100.0000% 2.9993%
注:1、上述任何一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
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
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
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
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
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
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
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
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
第一个归属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30%
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
第二个归属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40%
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
第三个归属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30%
票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度授出,各年度归属期限和归属安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 5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
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
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
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
段。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
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6)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
办理归属事宜: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
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
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的任职期限。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3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70%;
注:1、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
据;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度授出,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注:1、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
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制定的《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个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级。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层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6 年个人
层面考核结果确定;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度授出,预
留授予部分各归属期个人层面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度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4-2025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6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具体的考核结果及对应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等级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A
B
C 50%
D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
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2)2023 年 4 月 5 日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4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
日,授予 215 名激励对象 966.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截
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4 月 19 日为预留
授予日,授予 92 名激励对象 234.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注:1、上述授予价格、数量及人数均为相应授予日当天情况。
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首次授予价格由 20.02 元/股调整为 19.97 元/股。本次调整后,首次
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及预留授予价格均为 19.97 元/股。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本次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次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7月4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
施 公 告 》, 202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实 施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含税)。根据《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价格由20.02
元/股调整为19.97元/股。
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
计划》的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4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7.00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作废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15人调整为171人,首次授予的激
励 对象已获 授但尚 未归属的 限制性 股票数量 由 966.00 万 股调整 为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部分员工离职带来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授予数量的变动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
的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叶新江、葛欢阳、吕繁荣、尹祖勇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二)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
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 年 4 月 25 日,第
一个等待期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届满,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4 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
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就归
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
规定的归属条件 件的情况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不适当人选; 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 215 名激励对象中:
除 44 名激励对象因个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人原因离职外,其余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归属时符合归属任职
期限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
司《2024 年度审计报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年度报告,以 2022 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
(1)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为
低于 35%; 44.60%(前述净利润以
(2)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
率不低于 35%。 响的扣非后归属于上
注:1、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非后归属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为计算依据),达到了
求,符合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
公司制定的《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
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个等级。首次授予部分第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3-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层面 除 44 名激励对象因个
考核结果确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 人原因离职外,剩余
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6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 171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具体的考核结果及对应归属比例如下: 果为“B”及以上,个人
层 面 归 属 比 例 为
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A
B
C 50%
D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
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
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
公司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的公告》。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上市流通日:2025 年 7 月 18 日。
(二)归属数量:257.70 万股。
(三)归属人数:171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9.97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
第一个归属期 本次归属数
已获授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归属数量 量占已获授股
性数量
(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万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66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71 人) 859.00 257.70 30%
注: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尹祖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尹祖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
换届工作,本次换届结束后,尹祖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董事、首席数据官。
本总额的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无人离职、无人放弃,本次归属对
象均已足额完成出资。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上市流通日:2025 年 7 月 18 日。
(二)上市流通数量:257.70 万股。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
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9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5189号),截至2025年7月4日止,所有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由员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凤起支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内。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
集资金总额为51,462,69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2,577,000.00元,计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8,885,690.00元。公司已于2025年7月7日入账。
连同本次发行股票前公司原有实收股本392,172,757.00元,本次发行后
公司累计实收股本394,749,757.00元。
公司本次归属的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
年7月18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392,172,757 2,577,000 394,749,757
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755,232.21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7 元/股;本
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394,749,757 股为基数计算,公司 2024 年
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392,172,757 股增加
至 394,749,757 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我了个推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触及
变动前持股 变动前持 变动后持股 变动后持
股东名称
数量(股) 股比例 数量(股) 股比例
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我
了个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66,745,269 17.02% 66,745,269 16.91%
(有限合伙)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每
日互动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已符合归属
条件,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