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5-038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龙
塑料管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塑管”)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阅海支行
(以下简称:宁夏银行阅海支行)、宁夏青龙钢塑复合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夏钢管”)向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宁夏分行)
的借款事项提供了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经审批担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是否
度占上市公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保总额度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关联
司最近一期
例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担保
净资产比例
宁夏青龙塑料管
青龙管业 91.05% 54.22% 30,000 17,684.56 5,000 2.03% 否
材有限公司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宁夏青龙钢塑复
合管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向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整或等值外币(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
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
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公司同意向持股超过 50%的合并报表范围
内控股子公司在办理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相互担保,但任一时点的累
计担保余额不得高于人民币 11 亿元整或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不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上述担保的担保对象仅限于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担保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并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上述授信额度、用途范围及授信有效期内行
使具体决策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之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抵押、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担保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等)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
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第六十次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同意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
限公司向宁夏银行阅海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 5000 万元,青龙管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意宁夏青龙钢塑复合管有限公
司向国开行宁夏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 500 万元,由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在股东会批准的授信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① 成立日期:2000 年 04 月 29 日
② 住所: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56 号
③ 法定代表人:鱼江涛
④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管材及管件的生产、销售;塑料管道及节水
灌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安装;塑钢管件的制造与销售;PERT 保温管的生产、销
售;钢筒管的制造与销售,内热熔结环氧防腐管道、钢塑复合管、保温钢管的制
造与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⑦ 与公司的关系: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1.05%),宁夏明辉
工程技术咨询合伙企业(8.95%)。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1,688.58 52,113.69
负债总额 27,998.01 28,257.7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005.90 9,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6,280.87 26,540.6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3,690.57 23,855.93
营业收入 49,017.75 2,908.63
利润总额 5,112.48 165.35
净利润 4,622.27 165.35
信用等级状况 -- --
资产负债率 54.17% 54.22%
备注 已审计 未审计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① 成立日期:2020 年 03 月 02 日
② 住所:青铜峡市大坝镇青龙管业厂院内办公楼二楼 208 号房
③ 法定代表人:陈尚斌
④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钢塑复合管、保温钢管
及管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工程管理服务;
金属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⑦ 与公司的关系:宁夏青龙钢塑复合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3.50%)、宁夏汇泉
工程技术咨询合伙企业(4%)、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2.5%)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426.41 31,858.97
负债总额 13,681.87 15,589.6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452.70 4,459.56
流动负债总额 12,874.72 14,775.6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5,744.54 16,269.32
营业收入 25,183.36 2,701.51
利润总额 2,136.80 524.77
净利润 1,889.86 524.77
信用等级状况 -- --
资产负债率 46.50% 48.93%
备注 已审计 未审计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本合同由下列各方签署
保证人: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阅海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
行
(二)保证范围与债权限额
称债务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保证人担保的
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迟延履行金,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损失等债
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
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过户费等一切费用。(宁
夏银行阅海支行)
万元),贷款期限 1 年。
保证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以下债务(合称“被担保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
保: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
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
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
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借款人根据主
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国开行宁夏分行)
(三)保证方式
行宁夏分行)
(四)保证期间
如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批债务到期
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提前收回贷款
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宣布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并经保证人书
面同意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宁夏银行阅海支行)
下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
单独计算。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
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三年止。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
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国开行宁夏分行)
(五)其他具体内容以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宁夏青龙钢塑复合管有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并
且以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以上子公司其他股
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宁夏塑管和宁夏钢管经营具有稳定性,
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综上,公司对以上子公司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总金额为 71,596.12 万元(全
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9.0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实际担保余额为 38,021.02 万元(全部为对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的 15.41%。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