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 至正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5 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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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所有
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
  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施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无异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
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取得 Advanced Assembly Materials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AAMI”)的股权及其控制权,置出公司全资子公
司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新材料”或“置出资产”)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已经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公司对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在公司收购 AAMI 整体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基于审慎性和严谨性,不再将
AAMI 支付现金回购香港智信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智信”)持有的
AAMI 12.49%股权的交易认定为公司本次交易的一部分,回购金额 43,772.13 万
元不再认定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支付的交易对价;但 AAMI 支付现金回购
香港智信所持股权交易仍按原方案在公司向 ASMPT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以下简称“ASMPT Holding”)支付现金对价的同时进行。因此,本次交易中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取得目标公
司 AAMI 之 股 权 比 例 由 99.97% 调 整 为 87.47% , 拟 置 入 资 产 交 易 作 价 由
香 港 智 信 所 持 AAMI 股 权 回 购 交 易 , 公 司 交 易 后 仍 将 实 际 持 有 AAMI 约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娜、谢曼雄、杨海燕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在公司收购 AAMI 整体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基于审慎性和严谨性,不再将
AAMI 支付现金回购香港智信持有的 AAMI 12.49%股权的交易认定为公司本次
交易的一部分,回购金额 43,772.13 万元不再认定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支付
的交易对价;但 AAMI 支付现金回购香港智信所持股权交易仍按原方案在公司
向 ASMPT Holding 支付现金对价的同时进行。因此,本次交易中公司拟通过重
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取得目标公司 AAMI 之股
权比例由 99.97%调整为 87.47%,拟置入资产交易作价由 350,643.12 万元调整
为 306,870.99 万元。同时,考虑到与本次交易同步进行的香港智信所持 AAMI
股权回购交易,公司交易后仍将实际持有 AAMI 约 99.97%股权。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娜、谢曼雄、杨海燕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
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方案中,在公司收购 AAMI 整体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基于审
慎性和严谨性,不再将 AAMI 支付现金回购香港智信持有的 AAMI 12.49%股权
的交易认定为公司本次交易的一部分,回购金额 43,772.13 万元不再认定为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支付的交易对价;但 AAMI 支付现金回购香港智信所持股权
交易仍按原方案在公司向 ASMPT Holding 支付现金对价的同时进行。因此,本
次交易中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取
得目标公司 AAMI 之股权比例由 99.97%调整为 87.47%,拟置入资产交易作价
由 350,643.12 万元调整为 306,870.99 万元。同时,考虑到与本次交易同步进行
的香港智信所持 AAMI 股权回购交易,公司交易后仍将实际持有 AAMI 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编
制了《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
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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