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 6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
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会批准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7 月 15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以 32.76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27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304.9480 万股限制性
股票,以 32.76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68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76.23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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