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余额预计提升至 524,476.8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
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9
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
超过 46.5 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宏大工程”)新增担保额度 20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湖
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涟邵建工”)新增
担保额度 1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 2.5 亿元。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
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
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的担保预
计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了五份担保合同,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
涟邵建工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证合同》,为宏大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度
为 1.085 亿元港币,约人民币 1 亿元。
担保合同》,为宏大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3.5
亿元。
撤销担保书》,为宏大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 1 亿元。
涟邵建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1 亿元。
担保合同》,为涟邵建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 3.5
亿元。
公司本次合计为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提供担保约 5.5 亿元,其中
有 3 亿元担保额度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中调配而来;公司本次合计为全资子公司涟邵建工提供担
保 4.5 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已经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担保在公司
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宏大工程
用途)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9,262.54 552,225.14
负债总额 359,052.19 401,893.6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6,547.66 95,406.70
流动负债总额 293,929.58 347,044.1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50,210.35 150,331.47
资产负债率 70.50% 72.78%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1,393.82 117,290.26
利润总额 63,718.46 13,763.25
净利润 60,580.52 13,779.44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工程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二)涟邵建工
高科技园合平路 618 号 A 座 2 楼 208-518
孙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6,038.48 212,331.03
负债总额 173,989.37 192,882.7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3,008.29 24,547.16
流动负债总额 164,116.54 182,908.7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32,049.11 19,448.33
资产负债率 84.45% 90.84%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6,026.78 26,251.27
利润总额 6,388.24 1,645.04
净利润 6,995.26 1,353.66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涟邵建工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
用。
(二)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宏大工程
提供的担保)
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债权人与宏大工程签署的综
合授信额度合同
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
(四)与进出口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程贷款)》
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五)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涟邵建工
提供的担保)
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债权人与涟邵建工签署的综
合授信额度合同。
部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之和。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
额为 59 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提升至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同》;
合同》;
担保书》;
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