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5-57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915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82.0252 万份,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0.98%,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63 元/份。
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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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5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拟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异议。
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国资委”)《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23〕70号),广西国资委原则
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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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3-5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符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并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4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按10.46
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授予278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剩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关
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计
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调离公司、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
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87名调整为974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339万份
调整至5,314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量的90.8%;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515万份调整至
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0元/股调整为7.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
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等情况,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数由147名调
整为144名,数量由278万份调整至270.1856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量的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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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7.10元/股调整为6.90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46元/股调
整为10.26元/股。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6.63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26元/股调整
为9.99元/股。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 56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或死亡的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按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46.9648 万份
予以注销。同时,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的个人和组织绩效考核结果,对激励对象第一个
行权期已获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44.6345 万份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合
计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 291.5993 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关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第一个行权期 40%
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第二个行权期 30%
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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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第三个行权期 30%
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形,满足
行权条件
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
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或者对标公司 75 分位值; 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
均业绩或者对标公司 75 分位值; 2024 年 归 母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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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注: 绩(0.99%);2024年利润总额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 19.60%)或者对标公司75分位
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在业绩考核时不计 加值15.10亿元,达成柳工集团
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 下达目标值。公司层面的业绩考
市公司。对标企业样本公司选取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专
用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
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值,则将由公司董
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示:
所在单位年度组织绩效结果 所在单位实际可行权比例
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个人和组
优秀 100%
织绩效考核结果:有3名激励对
良好 90%
象的个人或所在组织绩效考核
合格 80%
不合格,首期不得行权;在915
不合格 0
名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中,有
同时达到“优秀”等级(实际可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实际可行权比例
行权比例为72%~95%),公司
优秀 100%
对上述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
良好 95%
已获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
合格 90%
票期权共计44.6345万份予以注
不合格 0
销。
注: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所在单位实际可行权比例×个人实际可
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
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
告上交董事会。董事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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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达到可行权条件的 915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股票期权数量为 1,982.0252 万份。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四、关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序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 第一个行权期 本次可行权 本次可行权
号 权数量(份) 可 行 权 数 量 数量占已获 数量占公司
(份) 授期权数量 总股本的比
比例(%) 例(%)
罗国兵 副董事长、总
裁
黄海波 副董事长、高
级副总裁
文 武 董事、高级副
总裁
其他本期可行权的核心骨
干人员(903 人)
注:(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方案,激励
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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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确认数据
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
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
代缴的方式。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291.5993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处理,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
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八、本次行权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19,820,252 股,占目前总股
本比例为 0.98%,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
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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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上市条件。
本次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
响,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确定股
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在等待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开始行权后,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
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
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上述 915 名激励对象按照相关规定以自主行权方式办理行权
事宜。
十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行
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
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
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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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
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备查文件
划调整行权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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