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4 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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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
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进行反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二、核查情况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
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
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员及核心技术骨干。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
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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