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4 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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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涛涛车业”)于2025年
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7月2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涛涛车业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国
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归属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440股;预
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的2名激励对象(其中1名同时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共37,440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
划的继续实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
《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
格,公司对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合计37,44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涛涛车业
本激励计划的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与《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涛涛车业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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