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尚科技”)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拟
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予以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2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17.03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7.66 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493.95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6,569.2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68,924.74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容诚验字2023518Z009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项目建设期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31,217.83 - 130,217.83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493.95 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16,569.21 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924.7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38,706.91 万
元。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3 年
筹资金 5,983,123.11 元,共计 370,936,081.39 元。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 52%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 52%
股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 原计划达到预
序 预计使用募集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月30日已使用 定可使用状态
号 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 时间
游戏机核心零部
件扩产项目
截至2025年6 原计划达到预
序 预计使用募集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月30日已使用 定可使用状态
号 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 时间
电子连接器扩产
项目
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
小计 131,217.83 130,217.83 62,980.04 48.37% /
超募资金 38,706.91 13,000.00 33.59% /
合计 / 75,980.04 / /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5,980.0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3,000 万
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
集资金余额(含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 97,561.95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结项的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募投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已基本投资建设完成,达
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银行账号 86021110000217779,余额为 17,409.93 万
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虹桥支行银行账号 271901048888888,余额
为 620.07 万元),共计 18,030.00 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使用募 截至2025年7月10日 累计投入比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节
项目名称 净利息
集资金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 例(%) 募集资金 余金额
电子连接器
扩产项目
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本次预计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约 18,030.00 万
元,将转至公司超募资金专户,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若
在资金转出前该项目产生新的支出,募集资金仍将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的支付;若上述资金转出后尚有募投项目尾款未支付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结项的部分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
强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
项目的建设用地,及厂房建设的前期费用,该部分金额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故
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金额低于预计金额;同时,公司注重厂房等基础设施的方案
完善,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选择实用性、性价比高的方案,节约了募集
资金投入。目前,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的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完成,已经具
备一定生产能力,满足目前电子连接器相关业务的生产需求。
高的设备;另一方面,通过自研工艺和自主开展设备自动化开发,节约了大量设
备的采购和人力资源的投入,后续公司拟继续优化工艺流程,以自主研发非标设
备为主外购标准化设备为辅解决相关生产需求。后续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的情况,
投入自有资金进行相关设备的采购。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取得现
金管理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之“电子连接器扩产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 18,03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
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至公司超募资金
专户储存。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
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授
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转至超募资金账户后,后续如需支付尚未达到付款
状态的相关质保金等尾款,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自身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
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
合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
超募资金账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8,03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含扣除手续
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至超募
资金账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
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相关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
资金账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
金账户相关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