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会议应到 4 人,实到 4 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提交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
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
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同意提名董兆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
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我们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的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和整体长
远发展战略规划,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谢宏 梁俊娇 胡晓珂 胡传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