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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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宇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免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相
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现任成员包括李雪、王辉、李学于,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为李雪)行使,同时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
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以及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修订后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
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
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的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
经营的目标。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
议案一并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
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
够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
行考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
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
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前,通
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监事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前 5 日披露对
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
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
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
机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5 年-2027 年)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
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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